“坐朝” 的本质是 “通民意”:儒家重视 “君臣沟通”,认为 “朝会” 是君王了解民意的 “法定渠道”。《礼记?中庸》载 “哀公问政,子曰:‘文武之政,布在方策。其人存,则其政举;其人亡,则其政息。’”,强调 “朝会不仅是‘问策’,更是‘识人’—— 通过与大臣交流,判断其是否能‘为民办事’”。
汉代 “独尊儒术” 后,儒家思想成为官方意识形态,“坐朝问道” 的 “民本导向” 被进一步强化:汉代官员向君王 “进言” 必引《诗》《书》,唐代魏徵谏唐太宗时多次以 “民为根本” 反驳 “劳民之策”,这些都是儒家思想在 “坐朝问道” 中的实践。
2. 道家:“垂拱” 的 “无为境界”
道家(尤其是黄老之学)的 “无为而治” 思想,为 “垂拱” 提供了 “境界追求”,但与道家原始 “无为” 不同,传统治国中的 “垂拱” 是 “有为前提下的无为”:
原始道家的 “无为” 与治国道家的 “垂拱” 差异:老子在《道德经》中提出 “治大国若烹小鲜”,主张 “绝圣弃智”“小国寡民”,是 “消极无为”;而汉代黄老之学(如《黄帝四经》)将 “无为” 改造为 “君王不干预具体事务,让制度自然运行”,是 “积极无为”——“垂拱” 正是后者的体现。
“垂拱” 的 “无为” 是 “制度成熟的结果”:道家认为 “法令滋彰,盗贼多有”(《道德经》),主张减少君王对百姓的 “干预”;而 “垂拱” 的前提是 “制度完备”,如汉初 “萧规曹随”—— 曹参任丞相后 “无所变改”,并非 “偷懒”,而是因为萧何已制定完善的制度,无需再改,最终实现 “海内升平”(《史记?曹相国世家》)。
魏晋时期,玄学兴起,“垂拱” 被进一步赋予 “哲学内涵”:王弼在《老子注》中提出 “君以无为统众,臣以有为干事”,认为 “君王的‘无为’是‘统众’的手段,而非目的”,这与 “垂拱平章” 的逻辑完全契合 —— 君王 “无为”(垂拱),是为了让大臣 “有为”(平章)。
3. 法家:“平章” 的 “制度支撑”
法家思想虽不直接提倡 “垂拱”,但其 “明法、任官、考核” 的理念,为 “平章” 提供了 “制度工具”,使 “垂拱” 避免陷入 “放任自流”:
“平章” 需 “明法” 为基础:法家主张 “法者,天下之公器”(《韩非子?有度》),认为百官 “平章政事” 需有 “法律依据”。唐代 “三省六部制” 正是法家 “明责分权” 思想的体现:中书省、门下省、尚书省各有明确权责,相互制衡,确保 “平章” 不混乱、不越权。
“平章” 需 “考核” 为保障:法家重视 “术”(君王驾驭大臣的手段),主张通过 “考核” 判断大臣是否称职。《韩非子?定法》提出 “因任而授官,循名而责实”,即根据才能授官,根据职责考核实绩 —— 这正是 “平章” 中 “彰明善恶” 的核心:汉代 “上计制度”、唐代 “考课法”、宋代 “磨勘制度”,都是法家 “考核思想” 的实践,确保百官 “平章” 有标准、有约束。
若没有法家的 “制度支撑”,“垂拱” 可能沦为 “权臣专权”(如东汉外戚、宦官专权,正是因为 “制度崩坏,考核失效”);而若没有儒家的 “民本导向”,“平章” 可能沦为 “苛政”(如秦朝 “法治” 过度,忽视民生,最终亡国)。三者的融合,使 “坐朝问道,垂拱平章” 成为 “有方向、有境界、有手段” 的完整治国范式。
四、历史实践:从 “理想” 到 “现实” 的千年调试
“坐朝问道,垂拱平章” 作为 “理想治国范式”,在历史上并非总能实现 —— 不同朝代因 “君王能力”“制度完善度”“社会环境” 的差异,呈现出 “成功实践” 与 “失败教训” 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,这些实践也反过来丰富了这一范式的内涵。
1. 成功实践:“制度完备 + 君王自觉” 的典范
历史上实现 “坐朝问道,垂拱平章” 的朝代,多具备 “君王明辨、制度完善、贤臣辅佐” 三个条件,典型代表为 “汉初文景之治” 与 “唐代贞观之治”。
文景之治:黄老 “垂拱” 与儒家 “民生” 的结合
汉初因 “秦亡教训”,采用 “黄老之术”,推行 “休养生息” 政策:
坐朝问道:汉文帝 “每朝必问民生”,多次下诏 “赐民田租之半”“除肉刑”,并鼓励大臣进谏(如贾谊《治安策》、晁错《论贵粟疏》均被采纳);汉景帝延续 “朝会问政”,重用晁错、周亚夫等贤臣,明确 “重农抑商” 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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