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此刻王富贵看到平日在班上,每次起身回答问题都能得到徐夫子的夸赞,生活上也比谁都利落。
学问更是拔尖的陈耀祖。
王富贵之前可是跟着他阿爷请来的夫子学过一段时间的,都对方给比下去别提有多挫败。
可这下,他总算逮着陈耀祖的“致命弱点”了。
要说王富贵,字写得是真不错。他四岁多的时候,阿爷就请了先生教他习字。
如今在乙班,他的字是公认最好的,徐夫子经常拿他的字去做标榜。
也就班上的潘仁能稍稍与他一较高下 ,毕竟对方的阿爷也是有功名在身的。
看着陈耀祖对着一张纸唉声叹气,手里的毛笔跟打架似的,王富贵忍不住凑过来,憋着笑说:
“耀祖兄,你这字……确实得下点功夫。”
陈耀祖抬头瞪了他一眼,没好气地说:“还用你说?可我这手他有自己的想法。”
王富贵有些得意,嘴角带着一抹轻笑:“我阿爷请的那位习字先生说过,写字不能跟笔较劲。”
他拿起陈耀祖的笔,在纸上轻轻划了一下,“你得感受它,感受笔尖触到纸的力度,感受墨在纸上晕开的样子,观察清楚了,才能掌握住它。”
陈耀祖看着对方白胖的小手,拿着笔在纸上轻轻一画。
那种浑然天成的感觉,那工整清晰的字迹。
可不就是陈耀祖一直在追求的手法。
“感受它?”
陈耀祖愣了愣,琢磨着这话的意思。他之前总想着要“控制”笔,却从没试过“感受”它。
接下来的几天,陈耀祖照着王富贵说的法子试了试。
一开始还是手忙脚乱,可他耐着性子,一笔一划地去体会笔尖与纸张的触碰,感受手腕转动时笔锋的变化。
失败了好几次,墨汁溅得满手都是,纸也浪费了好几张。
每一次浪费纸他都格外的心疼,要知道这纸张,最便宜的都能让家里人吃饱好几天了。
之前他也想过,用毛笔蘸水在石板上练。
他们后院那片水塘,旁边就有不少平整的大青石。
可陈耀祖思虑片刻之后还是打消了这个想法?
毕竟纸张上的触感,和石头上的触感本就是天壤之别。
他这位初学者,在练字方面本来就比别人天赋差了一些,如果还继续节省。
恐怕 只会得不偿失。
所以,哪怕浪费的在心疼,他也不得不继续使用纸张。
可能是皇天不负苦心人,渐渐地,陈耀祖好像找到了点门道,手腕没那么僵了,笔尖也听话了些。
那天傍晚,夕阳透过窗棂洒在书桌上,陈耀祖写下“学无止境”四个字。
放下笔一看,他自己都愣住了——虽然还谈不上好看,可笔画清晰了。
字形也能看出来了,再也不是之前那模糊的一团或丑陋的毛毛虫。
“成了!我写成了!”他激动地一拍桌子,差点把砚台碰倒。
王富贵凑过来一看,也乐了:“嘿,还真有进步!看来我这法子管用。 你小子可得好好感谢我一番。”
陈耀祖心里热乎乎的,豪爽的拍着王富贵的肩膀说:
“谢了啊富贵。所谓苟富贵勿相忘。你背书不是总记不住吗?
我教你个法子,默念的时候在心里给句子画停顿,把长句拆成短句,记起来就快多了。”
他边说边拿起《论语》,给王富贵演示起来。
其实陈耀祖的方法就是在给文章加上标点符号。
要知道一开始看古代的书他也是好不习惯。
该停顿的地方,不知道要不要停?好,在,书本上虽然没有标点符号,但是也有一定的规律。
但陈耀祖还是习惯在心中默念给他们加上标点符号。
这样他背出的文章既不会出错,而且效率也更高。
王富贵照着试了试,还真觉得顺畅多了,不一会儿就记住了之前背了半天都没记住的段落。
他高兴地拍着陈耀祖的肩膀:“耀祖兄,你这法子太神了!太好了,我王富贵终于获得了绝世功法,以后,耀祖兄,和尔等就看我在课堂之上大杀四方吧!”
陈耀祖看着王富贵格外激动的面庞,心也是格外温暖。
毕竟他这个法子,算不得多厉害,但对方教他的控笔诀窍,比他这个法子可珍贵多了。
窗外的晚霞染红了半边天,书桌上,两张带着墨香的纸静静躺着,一张是陈耀祖渐渐工整的字,一张是王富贵刚背会的段落。
休假前一日,王富贵拽着陈耀祖的袖子,眼睛亮晶晶的,像只盼着骨头的小狗:
“耀祖兄,这次归家,可得让你阿奶多装些腌萝卜干,那滋味,配着粥喝绝了!”
他咂咂嘴,又凑近了些,声音压得低却满是期盼,“还有你大姐做的肉包子,上次那一口下去,油香直往嗓子眼钻,我这几日夜里都梦见呢。你要是能让她多做几个,我……我可以出钱买肉!”
陈耀祖被他这副馋样逗笑了,故意板起脸:“你这馋虫,上次给你吃了两个还不够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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