翌日正午,天光晴好。
高原的日头毒辣辣地悬在中天,将哈里河照得一片银白。这条大河宽约百余丈,水流湍急,自东北向西南奔涌而去,水声隆隆,如万马奔腾。
两岸皆是冲积平原,长满了齐腰深的野草和各色野花,红的、黄的、紫的,星星点点,在热风中摇曳生姿。
河岸北侧,百余骑正沿着官道缓缓西行。
其人人身着赤红军袍,外罩锁子甲,腰挎长刀,马鞍旁挂着神臂弩,背后背着圆盾,杀气腾腾。
队伍最前方,一面赤红的燃烧军团旗帜迎风招展,旗面上那团烈火张牙舞爪,仿佛要将整个天空点燃一般。
马队不紧不慢,蹄声得得,走得甚是悠闲。
队中,贾纯刚手持千里镜,举到眼前,朝西方天际望了一阵,眉头微微皱起:“柴郎。”
叫柴郎的老兵约莫四十来岁,身材精瘦,一张马脸又长又窄,颧骨高耸,眼窝深陷,下巴上稀稀拉拉长着几根黄胡子,邋遢如乞丐。
此刻他正歪在马背上,听见贾纯刚叫他,立刻坐直身子:“到!”
“先头斥候出去多久了?”
柴郎抬起眼皮看了看日头,又掐指算了算,道:“回将军,约莫两个时辰了。”
贾纯刚点点头,沉声道:“咱们五百斥候,自卯初出发,现在已经是正午。按照情报,喀布尔是要在黄昏举行迎接典礼,算算时间,应该差不多要碰见敌先锋军了。”
话音未落,队伍后头一个年轻士兵忍不住开口了:“将军,那苏丹听说在中亚横行无忌,征服了波斯、阿拉伯、叙利亚等等地区,真有那么厉害?”
说话之人名叫董蛮儿,年不过十八,生得浓眉大眼,面皮白净,嘴唇上刚长出细细的绒毛,透着一股稚气。
他穿着一件崭新的赤红军袍,甲胄擦得锃亮,腰杆挺得笔直,努力做出一副老成的模样,可那双眼睛里却藏不住好奇与紧张。
柴郎斜眼瞥了他一眼,嘴角一撇,嘿嘿笑了起来:“怎么?小蛮儿,你小子是不是怕死呀?”
“谁怕了?”董蛮儿像被踩了尾巴的猫,一下子炸了毛,挺起胸膛,声音拔高了几分,“我自参军以来,死在我手上的外族人已经有三十一个了!”
“新兵蛋子!”柴郎哈哈一笑,拍着马鞍道,“就你这点战功也拿出来吹嘘?我跟陛下辗转数万里,死在我手上的人数都数不清,你出去可别说是咱们斥候营的人,咱可丢不起这人!”
董蛮儿被呛得面色一红,张了张嘴,却不知如何反驳。
他想起自己第一次杀人,还是柴郎手把手教的。
那是在大非川,他俘虏了一个吐蕃人,柴郎把刀塞进他手里,让他动手。他握着刀,手抖得厉害,怎么也下不去手。
柴郎也不催,就那么蹲在旁边,叼着根草茎,有一搭没一搭地说:“小子,战场上对敌人仁慈,就是对自己残忍。你不杀他,他爬起来就得杀你。动手吧,利索点。”
他闭着眼睛捅了一刀,血溅了一脸,腥味直往鼻子里钻。
那时候,他狼狈至极,趴在地上吐得昏天黑地,胆汁都吐出来了,柴郎就在旁边拍着他的背,递水给他漱口,嘴上却不饶人:“就这熊样还充好汉呢?可别说是老子带的兵。”
从那以后,柴郎嘴上虽然从不留情,却把战场上的本事一样一样教给他,如何辨别马蹄印的新旧,如何从炊烟判断敌军人数,如何在夜间靠星辰辨别方向,如何在遭遇敌军时利用地形周旋……
董蛮儿心里清楚,自己能这么年轻就入值斥候营,全是柴郎偷偷栽培。
后来听人说,柴郎来从军的时候,儿子才三岁,小名也叫蛮儿。
想到这儿,董蛮儿心里一暖,挠挠头,岔开话题道:“柴哥,我听说喀布尔的花纹弯刀很出名,等咱们胜了,我去给侄子买一把好的,趁着瓦罕走廊还没有封山,还能叫邮政局送回家!”
柴郎斜瞥了他一眼,没好气地道:“你小子还是直接折现吧!你嫂子正给那小子攒聘礼呢,眼里只有钱,你送把破刀回去,她不得骂你三天三夜?”
“哥!小侄子才多大呀!我都还没娶婆娘呢!”董蛮儿翻了个白眼,一脸无奈。
“我看你小子就是舍不得!”柴郎笑骂一句,拍了拍腰间的酒葫芦,“要不给老子买壶酒吧,最近我这酒瘾是真上来了!”
董蛮儿挠挠头,拍着胸脯道:“哥!等擒了那苏丹,咱们去伊斯法罕大饮一场,在这喀布尔有什么意思?”
“嘿!你小子,吹牛的本事见长呀!”柴郎哈哈大笑,伸手在董蛮儿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,“就你这三脚猫的功夫,还擒苏丹?能活着回去见你娘就不错了!”
两人正说笑间,忽然,一声啸叫响起。
“咻——!啪!”
西方天际,三枚红色信号弹划破长空,拖着长长尾焰,炸开。
贾纯刚面色一变,猛地勒住战马,回头朝身后五百斥候厉声大喝:“三枚信号弹,敌先锋三千人!所有人听令,按照原计划,纵敌深入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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