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彬瀚甩开那只捉着他的死人手掌,一声不吭地扫视起桌面。他没有找到想要的东西,只得不满地抬起头。
“笔呢?”他冷冷地问。
屋主人笑吟吟地回答道:“就在你手边。”
“我要水笔。”罗彬瀚说,“钢笔,铅笔,圆珠笔,任何能正常写字的笔!我像是学过书法的样子吗?你以为我能用毛笔写我自己的名字?滚你的吧,如果你连一只普通的水笔都弄不来,咱们现在就一拍两散!”
他怒火中烧地抓起砚台,把它远远地扔到地上。砚台被摔得粉碎,墨汁满地流淌。他的冒犯没能惹起屋主人的不快,倒像是产生了完全相反的作用。
“何必着急呢?”这鸠占鹊巢的东西仍然笑着劝他,倒不如说是在煽风点火,“既然你已经听完了当事人的意见,想必还需要再斟酌一会儿。”
“我不需要。”罗彬瀚说,“给我笔。现在,立刻,马上。”
他感到怒火已经从肚子烧到了头发尖,其迅猛之势比他不久前在外头放的那一把也不遑多让,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。周雨当着他的面耍花招时他尚且不觉得怎么样,可是魔鬼最后的一声奚落却令他忍不住爆发了。在这方面他还是没有什么长进。
“毕竟他是为你好,”屋主人笑着说,“你瞧,他是完全不在乎得罪我的。”
“他干嘛要在乎呢?”罗彬瀚冷笑着问,“他说你的好话又能有什么益处?你真的会等一万年后再收拾他?”
屋主人哼着歌走开了。他摇摇晃晃地在室内游荡,一路踩过墨汁与砚台碎块,外套蹭着石壁而歪斜滑落时也毫不在意。这正是最典型最糟糕的流浪汉态度,对自己临时占据的空屋毫不爱惜,更不会去费心维护。要是发现这屋子的主人几天后就要回来呢?可不要指望这种人会秋毫无犯地物归原主,没准还要偷偷住进阁楼里藏着,或者把屋子糟蹋到面目全非才肯滚蛋。
这个事实没有令罗彬瀚感到更绝望。他见过这具躯壳被打穿,还亲手埋葬过一次,说实话他如今已经有点脱敏了。而要是最后周雨留在了那座城里,现世躯壳的下落就更是无关紧要。甚至于让魔鬼临时占据也不错。因为这样一来,其他人就很难拿这死人的头盖骨来做文章了。
他已经想通了这一点,但并没有因此消气,相反只感到心火更炽,简直快叫他自己喘不过气来。这时他又瞥见桌上那只盛满了冰凉泉水的石碗。这碗水在整个招魂对话的过程中根本一点用处都没派上,而此刻他突然间福至心灵大彻大悟,终于意识到这碗水是端来做什么的了!他想也不想地端起碗来猛喝了几大口凉水,这才把胸膛里那口气顺了下去。
“把周雨给我叫回来!”他嚷道,“我还没骂爽呢!”
屋主人并不理他。罗彬瀚又伸手把那张未签字的遗嘱从口袋里掏了出来。他本想重新把它翻阅一遍,却发现上头的文字已经变了。那些关于他怎样分配自己钱财及其他资产的条款,还有表示他自愿替周雨偿还债务的文字全都已消失不见。没有涂改的痕迹,它们就只是单纯地不见了。在那些文字原本的位置如今只剩下很简短的一段话:
我自愿以十样祭品换取前契约者周雨之命运,并于最终祭品交付后一次性行使此权力。如本人在交付全部祭品前宣布放弃,则此约定即刻作废,双方既得之利益互相不予退还。
他读完这段话,抬起头时发现屋主人正站在那堵毫无装饰的空墙前,怡然自得地瞧着他。
“我想这个版本更符合你现在的心意。”他说。
事实的确如此。眼下这张纸上的内容更像是契约而非遗嘱。它去掉了所有他眼中没有意义的无聊废话,不必让他再疑心那些看似多余的段落里暗藏了文字陷阱。剩下的内容直指他的核心诉求,还保证了他成功以后的收益,而原先那份遗嘱可没说他替周雨还完债后能得到什么回报。按理来说他不算是吃亏,但罗彬瀚还是觉得不怎么高兴。
“这就把我的遗嘱改掉啦?”他说,“用我的字迹乱涂乱写,可真是随便。”
“它不过是显示了你当前的心意。”
罗彬瀚不在乎这家伙怎么解释这件事。“我可不乐意在一张能随便变动内容的纸上签字。”他直截了当地说,“我不管变化的内容是不是一定对我更好,反正这是全凭你说的。可要是我签字以后它又变了呢?”
“等你签字后它就不会再改动了,即便你希望它变更。”
“那么就只有我要签字吗?”罗彬瀚问。这个疑问是突然从他脑袋里冒出来的,没什么特别的来由依据,只不过是昔日在人类社会里签署合同的习惯使然。他印象里的正常合同至少应该有双方的签字,就连卖身契也得有见证人呢!更何况在这些明文条款里他明显是风险更大的一方:这些文字完全是从他的口吻单方面地表示自愿,还得在满足对方的条件以后才能兑现报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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