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 “聚群英” 的历史机制:从 “荐举” 到 “科举” 的制度创新
“聚群英” 不是偶然的 “人才汇聚”,而是中国古代通过制度设计形成的 “人才吸纳机制”。从先秦到明清,这一机制不断完善,核心是 “如何让真正的贤才脱颖而出”。
(1)先秦:“世卿世禄制” 与 “荐举制” 的并存
先秦时期,主流的人才选拔制度是 “世卿世禄制”(贵族子弟世袭官职),但也出现了 “荐举制” 的萌芽:
周代:“乡举里选”,由乡里推荐 “德行兼备” 的人才,如孔子的弟子冉雍,因 “仁而不佞” 被推荐为官;
战国:各国变法后,“荐举制” 更加普遍,如魏国的 “李克荐相”、秦国的 “商鞅变法” 中规定 “有功者显荣,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”,打破了贵族世袭。
这一时期的 “聚群英” 仍带有 “人情色彩”(荐举者往往推荐亲信),但已开始突破 “血缘” 限制,为后世制度奠定基础。
(2)汉唐:“察举制” 到 “科举制” 的跨越
汉代的 “察举制” 是 “荐举制” 的系统化:汉武帝规定,各州郡每年推荐 “孝廉”(孝子、廉吏)、“秀才”(优秀人才)各一人,经考核后任命官职。这一制度让平民有机会进入仕途,如董仲舒就是通过 “举贤良对策” 得到汉武帝重用,提出 “罢黜百家,独尊儒术” 的主张。
但 “察举制” 也存在弊端:推荐权掌握在地方官员手中,容易形成 “门阀势力”(如东汉的 “四世三公” 袁家)。隋代统一后,为打破门阀垄断,开始推行 “科举制”—— 通过考试选拔人才,不论出身、门第。唐代完善科举制,设立 “进士科”“明经科” 等,“三十老明经,五十少进士” 的谚语,体现了科举制对人才的吸引力。
科举制的出现,是 “聚群英” 机制的革命性突破:它以 “考试” 为标准,让 “贤才” 的选拔更加公平;以 “儒家典籍” 为考试内容,让 “群英” 与 “坟典” 形成绑定(只有研读典籍,才能通过考试),实现了 “集典” 与 “聚贤” 的制度性融合。
(3)宋元明清:科举制的完善与 “民间聚贤” 的兴起
宋代以后,科举制更加完善:
宋代:确立 “糊名制”(密封考生姓名)、“誊录制”(专人抄写试卷,防止考官认出笔迹),进一步保证公平;扩大录取名额,唐代每次录取进士不过数十人,宋代最多时达数百人。
明代:实行 “八股取士”,虽有束缚思想的弊端,但也让考试标准更加统一,“聚群英” 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基层(如王阳明、张居正都是通过科举进入仕途)。
同时,“民间聚贤” 也成为重要补充:宋代的书院不仅藏书,还聚集了大批学者(如朱熹在白鹿洞书院讲学,弟子达数千人);明代的 “东林书院”,“风声雨声读书声,声声入耳;家事国事天下事,事事关心”,成为文人议政、聚贤的中心;清代的 “扬州八怪”,虽多为布衣文人,但通过艺术创作,成为文化领域的 “群英” 代表。
3. “聚群英” 的文化价值:文化创新的 “发动机” 与社会稳定的 “平衡器”
“聚群英” 的价值,不仅在于 “选拔人才”,更在于它为中华文化提供了 “创新动力” 和 “稳定基础”:
文化创新的 “发动机”:“群英” 是典籍的 “解读者” 和 “创新者”。没有孔子对《六经》的整理与解读,就没有儒家思想的形成;没有朱熹对《四书》的注解,就没有理学体系的建立;没有李时珍对《本草》的修订,就没有《本草纲目》的诞生。可以说,“群英” 通过对典籍的再诠释、再创造,让中华文化不断焕发生机 —— 这正是 “聚群英” 的核心价值。
社会稳定的 “平衡器”:“聚群英” 的制度(尤其是科举制)为平民提供了 “向上流动” 的通道,避免了 “阶层固化”。在古代中国,一个农民的儿子,只要研读典籍、通过科举,就能成为官员,进入社会上层(如范仲淹 “断齑画粥” 苦读,最终成为宰相)。这种 “流动机制” 缓解了社会矛盾,让中华文化在朝代更迭中保持稳定 —— 正如历史学家钱穆所说:“科举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‘安全阀’。”
四、典与贤的辩证:中华文化传承的 “双轴模型”
“既集坟典,亦聚群英” 不是两个孤立的行为,而是相互依存、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。从历史实践来看,“典” 与 “贤” 构成了中华文化传承的 “双轴”——典为贤之基,贤为典之魂;典因贤而活,贤因典而传。这种辩证关系,是中华文化能够绵延五千年而不绝的关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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