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商纣之 “恶”:比夏桀更甚的暴政
《史记?殷本纪》对商纣的记载,虽有后世儒家美化周室的成分,但结合殷墟甲骨文、考古发现(如殷墟西北岗祭祀坑中的人殉遗骸),其暴政的核心事实可确认:
滥用民力与酷刑:商纣 “好酒淫乐,嬖于妇人”,宠爱妲己,修建 “酒池肉林”(《史记》),让男女裸体相逐其间;又发明 “炮烙之刑”“脯刑”(将人制成肉干)“醢刑”(将人剁成肉酱),残杀贤臣比干(剖心)、箕子(囚禁)、微子(被迫逃亡),导致 “殷之大师、少师乃持其祭乐器奔周”(《史记》),统治集团内部彻底分裂。
穷兵黩武与赋税沉重:商纣后期,为掠夺资源,对东夷(今山东、江苏一带)发动大规模战争,“纣克东夷而陨其身”(《左传?昭公十一年》)—— 长期的战争消耗了商朝的主力军队(甲骨文记载商纣曾调动 “王师” 十余万人伐东夷),也导致赋税急剧增加,“民力殚尽,怨声载道”(《帝王世纪》)。
背离天命与民心:商纣自恃 “天命在身”,宣称 “我生不有命在天乎”(《史记》),拒绝任何劝谏,甚至祭祀时 “慢于鬼神”(《尚书?牧誓》),破坏了商代 “敬天事鬼” 的核心信仰。当周武王东征时,商朝百姓 “箪食壶浆以迎王师”(《孟子?梁惠王下》),民心向背已一目了然。
(2)周发之 “顺”:继承文王遗志的正义行动
周武王的伐纣行动,并非临时起意,而是周文王姬昌 “积善累德” 的延续:
文王奠基:三分天下有其二:周文王在位时,已开始 “阴行善,诸侯皆来决平”(《史记》)—— 他曾为虞、芮两国调解土地纠纷,使两国 “皆让而去”,诸侯闻讯后 “皆曰西伯盖受命之君”。文王还任用姜太公(吕尚)为 “太师”,制定 “韬光养晦” 的策略:表面臣服于商纣(曾被纣囚禁于羑里,后获释),暗中发展实力,先后征服犬戎、密须、耆国、崇国,将周的势力范围扩展到黄河中游,“三分天下有其二,以服事殷”(《论语?泰伯》),为武王伐纣奠定了基础。
孟津之会:试探民心与天命:文王去世后,武王继位,以 “太子发” 的名义继续臣服于商,同时 “东观兵,至于孟津”(《史记》)—— 此次 “观兵” 并非伐纣,而是一次大规模的政治动员:八百诸侯闻讯自动前来会盟,纷纷建议 “可伐矣”,但武王认为 “天命未可”,率军返回。这一行动的目的,一是试探诸侯的态度(确认多数诸侯支持周),二是观察商纣的反应(商纣此时仍未重视周的威胁),三是向天下传递 “周不轻易动武,必待天命” 的信号,进一步强化 “吊民伐罪” 的正当性。
牧野之战:前徒倒戈的民心胜利:公元前 1046 年(碳十四测年数据),商纣的主力军队仍在东线与东夷作战,武王抓住时机,率领 “戎车三百乘,虎贲三千人,甲士四万五千人”(《史记》),并联合庸、蜀、羌、髳、微、卢、彭、濮等八国诸侯,东征伐纣。联军抵达牧野(今河南新乡牧野区)时,商纣仓促组织 “七十万”(一说十七万)军队抵抗 —— 这些军队多是奴隶和战俘,毫无斗志。
战前,武王发布《牧誓》,历数商纣 “惟妇言是用,昏弃厥肆祀弗答,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,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,是崇是长,是信是使,是以为大夫卿士,俾暴虐于百姓,以奸宄于商邑”(《尚书?牧誓》)四大罪状,明确伐纣是 “行天之罚”。战斗开始后,商军 “前徒倒戈,攻于后以北”(《史记》),反而引导周军进攻朝歌 —— 商纣见大势已去,自焚于鹿台,商朝灭亡。
(3)战后之 “治”:从安抚到制度建设
周武王灭商后,比商汤更进一步,通过 “制度性吊民” 巩固统治:
散财安民:直接的民生救济:武王 “命南宫括散鹿台之财,发钜桥之粟,以振贫弱萌隶”(《史记》)—— 鹿台是商纣储存财富的地方,钜桥是商朝的粮仓,将这些资源分给贫苦百姓,直接兑现了 “吊民” 的承诺;同时 “命闳夭封比干之墓,释箕子之囚,使人行商容之德”(《史记》),为商朝贤臣平反,安抚了商贵族的情绪。
分封诸侯:构建稳定的统治秩序:为避免 “天下复乱”,武王实行 “分封制”—— 封商纣之子武庚于殷,以管理商遗民;同时封自己的弟弟管叔、蔡叔、霍叔于殷周围,史称 “三监”,监督武庚;又封姜太公于齐、周公旦于鲁、召公奭于燕等,将周的宗室、功臣分封到各地,形成 “封建亲戚,以藩屏周”(《左传?僖公二十四年》)的格局。这种制度既保证了对商遗民的控制,也将 “敬天保民” 的理念传播到各地。
本小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!
喜欢千字文:重千斤请大家收藏:(m.zuiaixs.net)千字文:重千斤醉爱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