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天谣的皮肤就不是很好,青春期那会长了几年的痘,到现在都有印子。她皮肤黑,哪怕天天拿雪花膏涂抹,依然不白。
所以宋天谣断定,沈袅绝对往脸上擦了些东西,才让她的皮肤变得这么好。
见沈袅没有回答,宋天谣扯开一抹笑。
“同志,你能把涂在脸上的东西卖我一份吗?”
被拦住的沈袅则眼神淡漠的扫了眼宋天谣。
虽然这三天两人没说过半句话,但根据她身上的穿着,以及偶然来找她的同伴之间的沟通。沈袅不难知道她叫宋天谣,是京市某个文工团的女兵,要到鹿城一些部队进行文艺汇演。
这个文工团人不少,隔壁车厢都住满了,只有她落单被分到这边。
记得她刚进这个包间看到自己的时候,眼神里有毫不掩饰的高傲,这年头,不管男兵女兵,都非常受追捧,文工团女兵更甚。
沈袅知道她这种傲慢的心态不止针对自己,也不是很在意。
可自己不在意,宋天谣倒在意得很。她之前裹得多,跟个熊似的,宋天谣瞥过来的眼神都带着嫌弃。当她在火车停靠出去透气,从文工团那边车厢门口路过时,听见里面以宋天谣为中心,传出小范围爆发的嘲笑声。
那些人透过车窗玻璃,眼神落在她身上,传达着隐晦的恶意。
沈袅自认为也没招惹她们,坐个车而已,谁能比谁高贵不成,偏偏这些人拿着身份,仿佛高人一等。
但这些都做得很隐晦,也没有当面说出些令她不高兴的话,因此沈袅也懒得搭理。
这会被宋天谣拦着,还这么不礼貌,沈袅可不惯着,她直接撞开宋天谣的手,傲娇的瞥了她一眼。
而被撞开的宋天谣呀了一声,气恼爬上脸颊,她不依不饶追上去,愤恨的看着沈袅。
“你怎么这么不礼貌,我在跟你说话听见了吗?”
沈袅一个急刹回头,她的个头在这年代的女性中算高的,宋天谣顶多一米六,因此沈袅看她需要低着头,清凌凌的水眸居高临下的看着宋天谣。
“你算什么东西?我凭什么卖给你?”
说完,她顺着队伍往外走,留下反应过来的宋天谣气得面容扭曲,那张还算好看的脸都跟鬼似的吓人。
“天谣,过来归队啦!”
被喊的宋天谣理都没理,跑上前拽住沈袅的手提箱,高声大喊。
“你偷了我的手表,就藏在手提箱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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