搬进新家的第一个早晨,阳光比在军区大院时更无忌惮,像揉碎的金箔,透过没拉严实的亚麻窗帘缝,直直扎在眼皮上,暖得有点扎眼。林薇先醒了,眯着眼在枕头上蹭了蹭,睫毛上沾着点晨起的湿气,适应了好一会儿光线,才发现身边的位置空了——陆沉舟的军被叠得方方正正,像块刚切好的豆腐,只有枕头上还留着他的温度,混着皂角味的热气,慢慢散在微凉的空气里。厨房方向传来轻微的响动,是铁锅碰着灶台的“叮当”声,混着小米粥咕嘟冒泡的“呼噜”声,米香顺着门缝飘出来,绕着鼻尖转,把满屋子的新木头味都压下去了些。
她披了件陆沉舟的灰色外套,衣襟长到膝盖,袖子挽了两圈才露出手,趿着绒面拖鞋,鞋尖蹭着地板走到厨房门口。陆沉舟背对着她站在灶台前,军衬的袖子卷到肘弯,露出结实的小臂,青筋随着切菜的动作轻轻鼓着。锅里的小米粥熬得太急,粥沫顺着锅沿往下淌,他没注意,正低头跟案板上的咸菜较劲。他的刀工生涩,每一刀下去都顿一下,像是在测量距离,切出来的咸菜丝有粗有细,却偏要凑在一起摆得整整齐齐,案板发出“笃笃”的声响,在安静的厨房里格外清晰,像在敲某种简单的节拍。
“怎么起这么早?”林薇走过去,从身后轻轻碰了碰他的胳膊,指尖蹭到他汗湿的皮肤,很自然地接过他手里的不锈钢菜刀,“我来吧,你这切的,都快赶上用尺子量了,炒出来肯定生熟不一——上次你切的土豆丝,有半根是土豆块,炒了十分钟都没熟。”
陆沉舟没坚持,往旁边让了让,靠在流理台上看着她。阳光照在他脸上,额前的碎发被染成浅金色,他嘴角弯了弯,露出点笑意:“习惯了,在部队五点就得起,出操、整理内务,十几年了,到点就醒,躺着也睡不着。”他说的是早起,从新兵连到现在,这生物钟比闹钟还准,就算休假,也从不会赖床。
新家的厨房比大院的老房子宽敞一倍,流理台是林薇挑的白色石英石,此刻映着晨光,亮得能照见人影。她切菜的动作比他熟练多了,手腕一转,菜刀在案板上轻快地跳动,咸菜丝切得细密均匀,像机器轧出来的,比他刚才的规整多了。陆沉舟看了一会儿,转身去拿碗筷——是套青花瓷的,碗沿描着淡蓝的缠枝纹,是林薇在陶瓷店一眼看中的,当时她说“这碗看着就有家的样子,不像以前那搪瓷碗,摔一下就掉瓷”。他拿了三个碗,三个碟子,摆得间距相等,连筷子都要对齐碗沿,还是部队里的习惯,做什么都讲究个整齐。
林国栋也起来了,拄着拐杖在新房子里慢慢踱步,像个刚进游乐场的孩子,这儿摸摸,那儿看看。他摸了摸客厅的实木茶几,指腹蹭过木纹,又走到阳台戳了戳刚搬来的兰花草叶,连厨房的橱柜门都拉开看了两眼,嘴里念叨着“这柜子深,能放不少东西”。他穿了件藏青色的太极服,下摆扫过踢脚线,沾了点刚擦过的灰尘,却毫不在意,脸上的笑就没断过,眼角的皱纹挤在一起,像开了朵干菊花:“这房子格局好,南北通透,夏天肯定凉快。你看这阳台,比老房子的宽半米,我的那些花终于有地方放了。”他推开阳台门,风带着点晨露的湿气吹进来,拂在脸上凉丝丝的,他深深吸了口气,“空气也好,比大院里的煤烟味强多了——以前冬天烧煤炉,窗户都不敢开,一屋子烟味,你妈总说呛得慌。”
早餐很快摆上崭新的餐桌。小米粥熬得恰到好处,米粒开花,稠而不糊,上面飘着几粒枸杞,是林薇昨天特意放进去的;咸菜丝拌了香油,撒了点白芝麻,爽口得很;从食堂买来的白面馒头暄软蓬松,冒着热气,捏一下能弹回来;煮鸡蛋是林薇早上刚煮的,剥了壳,在碟子里摆成一圈,像个小太阳。三人围坐在桌前,没什么大声的交谈,只有筷子碰着碗沿的“叮当”声,和喝粥时的“吸溜”声,偶尔林国栋会说一句“这粥熬得好,比食堂的香”,陆沉舟就点点头,往他碗里再盛一勺。不同于之前大院临时住处的将就——墙皮掉漆,露出里面的红砖,家具都是部队淘汰的旧款,沙发坐下去能陷个坑——这里的一切都透着长久过日子的踏实感:新餐桌的木纹清晰,摸起来光滑温润;白瓷碗沿还带着刚洗过的水汽,凉丝丝的;连咸菜碟都是林薇昨天特意买的青花样式,和碗筷成套,看着就舒心。林国栋吃得比平时多了半个馒头,说“在新家里吃饭,胃口都好了”。
“今天我去把院里的花搬过来。”林国栋吃完最后一口粥,用纸巾擦了擦嘴,把拐杖往旁边挪了挪,说道,“那边院子小,好些花都憋屈着,尤其是那盆君子兰,去年就该换盆了,没地方——现在好了,阳台宽,能摆两排。”他说的是老房子的小院,只有巴掌大,摆了几盆花就满了,剩下的只能放在窗台上,阳光照不全,叶子都蔫蔫的,他早就惦记着新家的阳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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