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一早,天还没亮透,窗外的梧桐树影还是黑的,陆沉舟就出发了。没让林薇送,说“太早,你再睡会儿,路上冷”,其实是怕她看着车走,站在门口哭——上次他去演习,她就站在楼下,看着车开远,直到看不见了,还在那儿站着,后来高远告诉了他,他回来时,把她抱在怀里,说“以后不让你送了”。林薇其实醒着,听着他轻手轻脚穿衣服、拿行李,连拉拉链的声音都放得很轻,直到门轴“吱呀”一声合上,外面传来汽车发动的声音,然后慢慢远去,她才敢睁开眼,盯着天花板上的灯影看了很久,直到窗外的天慢慢变成浅灰色,才起身下床。
餐桌上放着一个白色的保温盒,是他从食堂打来的包子和小米粥,还温着——他早上五点就去食堂了,食堂师傅说“陆首长,这么早啊”,他笑着说“给我爱人带点早饭”。保温盒旁边压着一张字条,是撕下来的便签纸,边缘毛糙,墨迹有点晕,“吃了”两个字写得刚劲,末尾的“了”字收笔略重,像是犹豫了一下,又补了个点,大概是想多写两句“记得热粥”“别迟到”,最后还是只留了这两个字——他向来不善言辞,连写情书都只写过“安好”两个字,却把所有的心思都藏在这些小事里。
林薇看着字条,慢慢坐下,拿起一个还带着点温度的包子咬了一口,是白菜猪肉馅的,她平时爱吃的。包子有点凉了,皮也有点硬,但她还是慢慢吃着,喝一口粥,看一眼字条,直到把保温盒里的东西都吃完,才把字条叠好,放进钱包里,和他们的结婚证放在一起——结婚证上的照片,他笑得有点傻,她靠在他肩上,眼里全是光。
接下来的日子过得像上了发条的钟,林薇医院、新房两头跑。医院里要带实习护士,教她们扎针、写病历,忙得脚不沾地;新房里要收拾零碎的东西,挂照片、摆摆件,还要给林国栋的兰花换盆——老人说“新盆透气,花长得好”,她就陪着他,蹲在阳台给兰花脱盆,手上沾了满是泥土,他却笑得像个孩子。林国栋也帮着收拾,虽然做不了重活,但能帮着浇花、擦灰,他还特意从老房子搬来一个小凳子,放在阳台,说是“以后坐在这儿看花,晒晒太阳,比在屋里舒服”。有一次林薇下班回来,看见他坐在小凳子上,给兰花浇水,阳光照在他身上,连头发都泛着金光,她突然觉得,这样的日子,就是最好的。
张猛的婚礼就在陆沉舟走后的第三天。林薇一个人去的,穿了件浅蓝色的连衣裙,是去年陆沉舟出差时给她买的,他当时在商场里,拿着两件裙子比来比去,最后选了这件,说“你穿蓝色好看,显白”。裙子的领口有点松,她找了个别针别上——别针是陆沉舟去年去南方演习带回来的,银质的,上面刻着个小小的“薇”字,他当时说“看到这个,就想起你”,她一直别在衬衫口袋里,今天特意翻出来配裙子。
婚礼在军区的小礼堂办的,简单却热闹。门口挂着红气球,墙上贴着“喜”字,是张猛自己写的,歪歪扭扭的,却透着喜气。张猛穿着笔挺的军装,胸前别着小红花,精神得很,胳膊上的伤已经好了,看不出来痕迹,他站在礼堂门口,给来宾递烟,笑得合不拢嘴。新娘子苏婉是文工团的舞蹈演员,穿了件红色的旗袍,眉眼秀丽,笑起来有两个小酒窝,很活泼,她拉着张猛的手,时不时抬头看他,眼里的光比红气球还亮。
看到林薇一个人来,张猛愣了一下,随即明白过来,端着酒杯走过来,敬了她一杯:“嫂子,首长没一起来?是不是又出任务了?他上次还说,我的婚礼一定来呢。”
林薇笑着点头,接过酒杯,抿了一口果汁——她不喝酒,陆沉舟总说“女孩子少喝酒,对身体不好”,他自己也很少喝,除非是重要的场合:“他让我带话,祝你们白头偕老,早生贵子。还说等他回来,要跟你喝一杯,不醉不归。”
苏婉拉着林薇的手,热热闹闹地说了好些话,说张猛以前总提陆沉舟,说他是“最好的首长”,训练时严格,私下里却很照顾人;说张猛第一次跟她约会,紧张得连话都说不利索,还是陆沉舟教他“别绷着脸,笑一笑”;还说等陆沉舟回来,要请他们夫妻俩来新家吃饭,她亲自下厨,做张猛最爱吃的红烧肉。林薇看着苏婉眼里的光,想起自己和陆沉舟刚结婚的时候,他也是这样,笨手笨脚地照顾她,却把所有的好都给了她,心里跟着暖乎乎的。
回家路上,天已经黑了,街边的路灯一盏盏亮起来,暖黄的光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。她慢慢走着,手里提着苏婉塞给她的喜糖盒子,盒子是红色的,上面印着“喜”字,里面装着奶糖和巧克力,都是陆沉舟爱吃的。风吹过来,有点凉,她裹了裹身上的外套——外套是陆沉舟的,早上出门时,她顺手拿了,上面还带着他的味道——突然觉得老房子有点空:平时这个时候,陆沉舟应该已经回来了,要么在书房看文件,要么在阳台陪林国栋看花,客厅里总会有他的声音,现在只有她一个人,连脚步声都显得格外响。打开门,屋里黑漆漆的,她没开灯,坐在沙发上,看着窗外的月亮,直到林国栋从外面散步回来,才起身去开灯,笑着说“爸,您回来了,我给您热粥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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