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句话,像一颗石子投入平静的湖面,激起了层层涟漪。
“当年那场婚礼?”有人眼睛一亮,“对对对,我想起来了!那可是咱们嬴水镇几十年来头一份的排场!”
“何止嬴水镇?”旁边的人接话,“我走南闯北这么多年,就没见过比那更风光的。那叫一个……那叫什么来着?哦对,盛世婚礼!”
“啧啧,说起来,当年赵大公子入赘,嬴东家可是倾尽了全力。那聘礼,那排场,那阵势——别说今天这五房了,就是再来五房,也比不上啊!”
议论声渐渐大了起来,那些尘封的记忆被一一翻出,在烛光下熠熠生辉。
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捋着胡须,眯起眼睛回忆:“我记得清楚着呢。那一年,嬴家的生意刚有起色,还没如今这么大。可嬴东家愣是把全部积蓄都拿了出来,给赵大公子办了一场——啧,那叫一个轰动。”
“谁说不是呢?”旁边一个看似中年妇人接话,眼里满是艳羡,“我那时候还年轻,跟着几个同伴去看热闘。好家伙,那条街都堵得水泄不通!八抬大轿,十里红妆,光是抬聘礼的队伍就排了整整一条街!”
“我听我爹说,”一个年轻后生凑过来,“那天的喜宴,从正午一直吃到半夜,流水席开了三百桌!三百桌啊!全嬴水镇的人都去了,外县的人都赶来看热闘,那叫一个壮观!”
“三百桌算什么?”另一个老者不以为然地摆摆手,“你们是没见过那聘礼。金银绸缎且不说,光是大雁就打了九对!九对大雁!那可是从北边猎来的,活蹦乱跳的,听说光是押运就费了半个月的功夫。”
“还有那婚服!”一个中年男人拍着大腿,“我听我家婆娘说,嬴东家那身婚服,是请了江南最好的绣娘,绣了整整三个月!上头那些喜鹊,都是用金线银线绣的,阳光下能闪瞎人的眼!”
“赵大公子的婚服也不差啊,”有人接话,“我那会儿在绸缎庄当伙计,那料子我认得,是蜀锦!一匹就要几百两银子!赵大公子那一身,怕是顶得上寻常人家几年的嚼用。”
议论声越来越热闘,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进来。
“我记得那天拜堂的场面,”一个老婆婆眯着眼笑,“嬴东家和赵大公子站在堂前,那叫一个般配。一个英气,一个温润,怎么看怎么顺眼。我当时就跟我家老头子说,这俩人,能走一辈子。”
“可不是嘛,”旁边的人附和,“这么多年过去了,人家过得好好的。赵大公子这气度,这心胸,啧啧,嬴东家真是好福气。”
“好福气是相互的,”有人纠正道,“嬴东家对赵大公子,那也是没话说。你们想想,当年她才多大?生意刚起步,钱都紧巴巴的,可她愣是砸下那么大的本钱给赵大公子办婚礼。这是什么?这是真心!”
“对对对,”好几个人点头,“这要是没真心,谁舍得啊。”
那些话,一句一句飘进嬴娡耳朵里。
她站在赵乾身边,握着他的手,听着那些遥远的回忆被人一件件翻出来,忽然有些恍惚。
当年。
当年她才二十出头。
嬴氏商行刚站稳脚跟,远远没有如今的规模。她手里那点钱,每一两都要掰成两半花。可她愣是咬着牙,给赵乾办了一场她力所能及的最盛大的婚礼。
不是为了显摆,不是为了面子。
是因为那个人,值得。
她想起当年筹备婚礼的那些日子。她白天忙生意,夜里亲自盯着各项事务,大到聘礼单子,小到喜糖的样式,一桩一件,都过她的手。茗蕙劝她别太累,她只是摇摇头,说:“他值得最好的。”
她想起婚礼那天。赵乾穿着那身蜀锦婚服,站在她面前,温润如玉的眉眼在烛光下显得格外好看。她看着他,心里只有一个念头:这个人,往后就是她的了。她要对他好,一辈子。
她想起这些年。生意越做越大,人越来越多,日子越来越忙。她渐渐忘了当年那个念头,渐渐把他当成了理所当然,渐渐让那句“一辈子对他好”,变成了“赵乾替我招待着”。
直到今天。
直到方才那一刻,她端起酒盏,走向他,看见他眼底那一闪而过的亮光,才忽然惊醒——她欠了他多少。
“嬴东家当年那场婚礼,那可真是……”
“赵大公子,你还记得不?那天你可是被灌了不少酒……”
赵乾听着那些话,唇角微微弯着,依旧是那副温润的笑。
他当然记得。
记得那一天,她从早忙到晚,亲自盯着每一件事。记得她站在他身边,小声说“今天你什么都别管,只管做你的新郎官”。记得她敬酒时悄悄替他挡了几杯,事后还嘴硬说“我没挡,是他自己喝不下了”。
记得那天夜里,宾客散去,他们并肩坐在新房里,看着满屋的红烛。她靠在他肩上,累得眼睛都快睁不开了,却还是强撑着说:“赵乾,往后我对你好。”
他当时笑了,说:“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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