话音未落,骨笛突然发出一声不似人声的尖啸。铜佛残核在孔洞中彻底融化,佛血顺着笛身流淌,在冰面上汇成七个血点。血点骤然炸开,化作七只振翅的血鹰,鹰爪锋利如刀,羽毛泛着暗红的光,盘旋两圈后,齐齐俯冲向山谷方向——那里正是羊同部落的营帐所在地。
山巅的三百具尸骸在此时剧烈震颤,口中的铜钱迸出更亮的红光,冰层“咔嚓”开裂,露出尸骸背后的箭伤、刀痕。蒋师仁突然发现,有几具尸骸的手指仍保持着握刀的姿势,指甲深深抠进掌心,仿佛临死前还在拼杀。
“王正使,羊同部落有三千骑兵,咱们只有两人……”蒋师仁的声音有些发紧,却握紧了被铜钱吸附的陌刀。此刻刀身的羊头图腾正在褪色,“百炼”二字渐渐恢复,只是多了层淡淡的血红。
王玄策捡起地上的鹰笛,笛身已被佛血浸透,泛着温润的光。他望着血鹰消失的山谷方向,那里隐约传来营帐倒塌的声响和凄厉的惨叫。“咱们不是两人。”他指了指那些正在挣脱冰层的尸骸,“加上这三百唐军英魂,足够让羊同部落知道,大唐的骨头,不是谁都能啃的。”
蒋师仁抬头时,看见王正使的侧脸在雪光中异常清晰,眼角的疤痕是去年在天竺城门下被叛军砍的,此刻却像条跃动的火焰。他忽然明白,这半年来王玄策的隐忍、筹谋,都不是为了苟活——他们要借吐蕃的土地,以血还血,以牙还牙,哪怕对手是整个天竺,是附逆的部落。
七只血鹰的尖啸从山谷传来,带着复仇的快意。山巅的积雪还在崩塌,却像是在为唐军英魂让路。蒋师仁握紧重获自由的陌刀,刀身在阳光下映出他年轻却坚毅的脸。
“末将听凭王正使号令。”
王玄策点头,将鹰笛凑到唇边。这一次,他要吹的不是召魂的哀音,而是讨贼的战曲。笛声刺破雪域的苍穹,惊起湖畔栖息的无数水鸟,它们振翅高飞,如同一支无形的军队,朝着天竺的方向飞去。
复仇的路,从这雪山开始,绝不会在雪山结束。
第二节:血鹰传讯
七只血鹰俯冲的势头如箭,撕破吐蕃营帐的毡布时,带起的寒风卷着雪沫子,打在羊同部落主帅的金盔上噼啪作响。那主帅正与几个部落首领围坐烤火,见血鹰扑来,下意识地抬手去挡,却被最前头那只鹰用尖利的喙狠狠啄在盔顶。只听“当啷”一声脆响,鎏金的盔缨被啄断,金盔应声裂开一道缝,露出底下那张棱角分明的脸——眉眼间竟带着中原人的轮廓,绝非吐蕃牧民的深目高鼻。
“什么东西!”旁边的部落首领抽刀便砍,刀光刚起,就被血鹰的翅膀扇中手腕,弯刀脱手飞出,插进火堆里溅起一串火星。
王玄策与蒋师仁已赶到营帐外,隔着裂开的毡布往里看。蒋师仁握紧陌刀,指节因用力而发白:“王正使,那主帅……”
话音未落,帐内突然传来一声朗喝,盖过了血鹰的尖啸:“陇右军第三营旅帅张十二,参见王正使!”
只见那主帅猛地撕开身上的吐蕃皮甲,露出内衬的唐军锁子甲。甲片虽蒙着尘霜,却仍能看清边缘錾刻的“陇右军”三字。他单膝跪地时,金盔彻底从头上滑落,露出束在脑后的发髻——那是唐军士兵特有的束发样式,绝不是吐蕃人的编发。
王玄策瞳孔骤缩,攥着鹰笛的手猛地收紧。陇右军第三营……他想起十年前在长安兵部任职时,曾见过这支部队的花名册,旅帅张十二是个出了名的悍勇之徒,当年随薛仁贵征过高句丽,怎么会出现在吐蕃部落里,还成了羊同主帅?
“张旅帅?”蒋师仁的陌刀在手中轻颤,“贞观二十二年,你不是随左领军大将军执失思力护送文成公主入藏,之后便失踪了吗?兵部卷宗记的是‘战殁于逻些城外’。”
张十二抬起头,脸上的风霜遮不住眼底的激动。他扯开锁子甲的领口,露出锁骨处一道狰狞的疤痕:“当年护送队伍行至羊同地界,遭遇部落突袭,我带着三百残兵假意投降,才保住性命。这些年扮成吐蕃将领,就是为了等一个机会——等能给兄弟们报仇的机会!”
他话音刚落,最先啄碎金盔的那只血鹰突然发出一声尖锐的嘶鸣,随即在帐中爆裂开来。血色的羽毛化作无数碎片,在空中盘旋片刻,竟凝成半枚虎符的形状——左边刻着“调兵”,右边缺了一角,正是大唐军方调兵的信物。碎片如活物般飞射而出,精准地嵌入帐内每个士兵的眉心,留下淡淡的朱砂印记。
那些士兵原本都是吐蕃装束,此刻被碎片击中,竟齐齐跪倒在地,撕扯着身上的皮袍,露出底下清一色的唐军甲胄。为首的百夫长哽咽道:“我等皆是当年被掳的陇右军士兵,张旅帅待我等如兄弟,只盼有朝一日能归唐!”
蒋师仁的陌刀突然剧烈震颤,刀身在火光中发出嗡鸣,仿佛有什么东西要破鞘而出。他下意识地握住刀柄,却感到掌心传来一阵刺痛——原本光滑的柄尾竟弹出一截卷着的皮料,展开后足有半尺长,边缘还带着未愈合的血肉,赫然是张人皮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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