视频发布后的几分钟内,评论区还是一片祥和的“哈哈哈”和“666”。
但很快,当人们反复观看了几遍,试图理解吴边到底在说什么的时候,风向开始变得诡异起来。
【我是一个哲学系的大学生,我证明,边哥说的“解构主义”和“符号学”理论,虽然用得很……清奇,但基本概念没说错。】
【楼上的是友军还是反串?我一个理科生已经彻底放弃理解了,我只知道,他把一件很 low 的事,说得非常高大上。】
【这不就是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吗?偷换概念!侵权就是侵权,扯什么行为艺术?】
【我觉得楼上没看懂。边哥的核心意思是,他模仿的不是明星这个人,而是‘明星’这个文化符号。这就好比你画了个米老鼠,但你说你画的不是迪士尼的米老鼠,而是对消费主义的批判。虽然离谱,但你好像又没法从法律上说死他。】
【总结:我没错,是你们境界太低,看不懂我的艺术。】
这条总结性的评论,获得了数万个点赞,瞬间被顶上了热评第一。
而吴边的这个视频,也以一种病毒式的速度,开始在全网传播。
它的传播路径非常奇特。
一开始,是在乐子人圈子里疯传,大家把它当成一个顶级笑话来看。
“快去看吴边新视频,笑死我了,山寨货把自己包装成艺术家了!”
但很快,视频流传到了大学生群体,尤其是文科生群体中。
那些天天被各种理论折磨的大学生们,看到吴边把“后现代”、“解构”这些词玩得这么溜,产生了一种奇妙的共鸣和荒诞的喜感。
“我们教授讲一学期都讲不明白的‘奇观社会’,让边哥一个视频给我干明白了!”
“以后我的论文就这么写,把导师唬得一愣一愣的。”
再然后,视频甚至传到了真正的艺术圈和法律圈。
一些前卫艺术家和评论人,竟然真的开始一本正经地讨论起吴边这次行为的“艺术价值”。
“虽然粗糙,但吴边的行为确实触及到了当代艺术的核心议题:身份、媒介与公众参与。他是一个野生但极具天赋的行为艺术家。”
而法律圈的人则吵翻了天。
一部分人坚持认为这就是赤裸裸的侵权,商业炒作。
另一部分人则从“言论自由”和“艺术创作豁免”的角度,认为吴边的行为虽然打擦边球,但很难被真正定罪,因为他没有直接用明星的形象进行盈利,反而将其“升华”到了艺术探讨的层面。
一场由山寨网红引发的全民大讨论,就此展开。
“吴边”这个名字,不再仅仅与“山寨”、“搞笑”、“芙蓉王”挂钩,他被强行贴上了一个新的、金光闪闪的标签——“行为艺术家”。
至于他到底是不是,没人知道,也没人在乎。
重要的是,他成功地用一套谁也听不懂的理论,把自己从“侵权”的泥潭里拔了出来,还顺便给自己镀了一层金。
这操作,骚得让人头皮发麻。
“龙城飞将”在自己的粉丝群里,看着群友们转发过来的各种分析和评论,陷入了长久的沉默。
他本来以为吴边会发个视频,继续搞怪,或者干脆认怂。
他万万没想到,吴边会来这么一出。
这让他准备好的一肚子嘲讽,又一次无处发泄。
他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准备跟人街头斗殴的壮汉,气势汹汹地冲过去,结果对方没跟他打,反而开始在地上跳起了芭蕾舞。
你打他吧,显得你欺负艺术家。
不打他吧,自己又憋得慌。
“妈的,这小子……”龙城飞将低声骂了一句,心里第一次对那个赌约,产生了一丝不确定。
而粉丝的大本营里,则完全是另一种景象。
粉头“一颗吴皎心”看着吴边的视频,气得差点把手机摔了。
“无耻!太无耻了!”她在粉丝群里愤怒地打字,“他这是在偷换概念!把侵权说成艺术,简直是强盗逻辑!”
“对!我们不能让他就这么蒙混过关!”
“姐妹们,行动起来!去他视频下面,逐条反驳他!把法律条文都贴上去!戳穿他的谎言!”
“一颗吴皎心”迅速组织起一支“反黑小队”,她们查阅了大量关于肖像权和姓名权的法律资料,然后跑到吴边的视频评论区,开始逐条进行“科普”和“辟谣”。
她们的评论写得非常专业,引经据典,有理有据。
【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一十九条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、污损,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。吴边的行为,显然对明星的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,已经构成侵权!】
【所谓‘艺术创作’不能成为侵权的挡箭牌!艺术创作自由也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!】
然而,她们的“正义科普”,得到的回应却是:
【姐,看不懂,能说人话吗?】
【大师在第五层,你还在第一层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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