极斯菲尔路丁公馆。
这栋三层的白色小洋楼,在上海滩,是一个足以让小儿止啼的、禁忌般的存在。
白日里,这里车进车出,门口站着荷枪实弹的武装警卫,一副戒备森严的政府机关模样。
但上海的老百姓都知道,那扇华丽的、雕刻着蔷薇花纹的铁门之后,是一个有进无出的人间魔窟。
无数被抓进去的爱国志士,最终,都只剩下了一具残缺不全的尸体,被草席一卷,扔上卡车,拉到郊外的乱葬岗,草草掩埋。
林薇知道,丁公馆抛出的那份“见面”的橄榄枝,是一块淬满了剧毒的诱饵。
但她,必须去闻一闻那毒药的味道。
她需要知道,苏曼卿,她最好的朋友,她那个被自己亲手推入深渊的“影子”,此刻,正经历着怎样的折磨。
她不能亲自去。
“鬼狐”的画像,早已挂在了丁公馆头目李士群和那个神秘“博士”的办公桌上。
她只要一出现在极斯菲尔路,就会像黑夜中的萤火虫,瞬间引来所有的杀机。
这个任务,只能交给赵峰。
也只有他,能完成。
赵峰接到任务时,没有丝毫的犹豫。
他那只只剩下四根手指的左手,紧紧地握成了拳。
苏曼卿,不仅仅是队长的朋友。
在圣玛丽医院那个混乱的、充满了血与火的走廊里,那个坚持要留下来,陪着他这个“重伤病人”的柔弱身影,早已在他那颗冰冷的心上,留下了一道温暖的、无法抹去的烙印。
他欠她一条命。
行动定在两天后的一个阴雨天。
赵峰没有选择深夜潜入,那无异于自杀。
他选择了一个最大胆、也最符合逻辑的伪装身份——一个想要“投靠”丁公馆的、走投无路的斧头帮叛徒。
他换上了一身半旧的、带着几分匪气的黑色短打,脸上用特制的药水,化出了几道浅浅的刀疤,眼神,也变回了那种属于亡命徒的、桀骜不驯的凶狠。
他腰间,别着一把没有开刃的假斧头,口袋里,揣着几根金条,和一包从黑市上买来的、关于某个军统外围联络点的不痛不痒的假情报。
他,变成了一个活灵活现的、想要用“投名状”来换取荣华富贵的江湖败类。
他没有直接去闯丁公馆的大门。
而是去了附近一家名为“老正兴”的酒馆。
这里,是丁公馆外围那些行动队的特务们,最喜欢光顾的据点之一。
赵峰要了一壶最烈的烧刀子,两碟花生米,独自一人,在角落里,自斟自饮起来。
他喝酒的样子,很张扬,也很落魄,像一头被赶出了狼群的孤狼,充满了不甘和怨气。
他的目光,则像雷达一样,在酒馆里,飞快地扫描着,寻找着他的“猎物”。
很快,他锁定了目标。
一个正和几个手下吹牛打屁的、穿着灰色西装的小头目。
赵峰从百灵的情报里,知道这个人。
他叫王三宝,外号“王麻杆”,为人贪财好色,又极好面子,是丁公馆行动队里,一个典型的、靠溜须拍马上位的草包。
赵峰端着酒壶,摇摇晃晃地走了过去。
“砰”的一声,他将酒壶重重地顿在桌上。
“这位,想必就是丁公馆的王队长吧?久仰大名!”
他的声音,充满了江湖气。
王三宝被这突如其来的挑衅,搞得一愣。
他看着眼前这个面生的、带着几分匪气的男人,眉头一皱。
“你他妈谁啊?”
赵峰咧嘴一笑,露出一口被烟熏得发黄的牙齿。
他没有说话,只是从口袋里,拿出两根金灿灿的小黄鱼,不轻不重地,放在了桌上。
“我叫赵疯子。以前,是跟斧头帮王麻子混的。”
他指了指自己脸上的“刀疤”,“兄弟我,最近手头有点紧,想换个码头,跟王队长您,讨口饭吃。”
王三宝看着那两根金光闪闪的金条,眼睛都直了。
他脸上的警惕,瞬间被贪婪所取代。
在丁公馆,像赵峰这种从其他帮派过来“投诚”的,并非个例。
这也是他们扩充实力的一种方式。
接下来的一个小时,赵峰用他那早已炉火纯青的演技,和从林薇那里学来的心理学技巧,将王三宝这个草包,哄得心花怒放。
他不仅“贡献”出了那份不痛不痒的假情报,更是将那两根金条,不动声色地,塞进了王三宝的口袋里。
酒过三巡,两人已经称兄道弟起来。
“疯子兄弟!你放心!”王三宝拍着胸脯,大着舌头说道,“以后,你就跟我混!
我保证你,吃香的喝辣的!
走!哥哥今天,就带你去我们丁公馆,开开眼!”
赵峰的心中,冷笑一声。
但他脸上,却露出了受宠若惊的、感激涕零的表情。
在王三宝的带领下,赵峰,终于,踏入了那座传说中的魔窟。
他以一个“新来的兄弟”的身份,被安排在了一楼的警卫室里“待命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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