尖沙咀警署的天台风很大,卷着维多利亚港的咸腥味,把袁浩云指间的烟卷吹得忽明忽暗。他低头看着楼下川流不息的车河,红色的尾灯在雨幕里拖成一条条光带,像极了三年前那个夜晚,他在码头追丢的那辆走私车留下的轨迹。
“袁督察,李sir让您去趟会议室。”对讲机里传来新人阿杰的声音,带着点怯生生的敬意。这小子刚从警校毕业,总爱跟在袁浩云身后,说要学他那手“三枪连射”的绝技,却不知道他枪套里的配枪,早就没了当年的温度。
袁浩云掐灭烟,烟蒂在满是积水的天台地面上碾出几道白痕。他记得自己刚当督察那年,也是这样的雨天,他单枪匹马闯进旺角的赌档,一枪打掉了黑帮头目的手枪,救下被当作人质的小女孩。当时的报纸头条印着他的照片,标题是“辣手神探袁浩云”,字里行间全是少年意气。
会议室里烟雾缭绕,李sir把一份卷宗推到他面前:“铜锣湾那边刚破了个案子,你看看。”卷宗封面的照片上,一个穿风衣的女警正蹲在尸体旁,戴手套的手指捏着枚证物袋,眼神专注得像在解一道精密的数学题。
“林岚?”袁浩云挑眉。这名字有点耳熟,好像是去年从西环调过来的,听说破了几个悬案,手段比男人还狠。
“她刚把高志远那帮人端了,连带揪出了张警司这条大鱼。”李sir的语气里带着赞许,“最绝的是,她从老鼠强的指甲缝里提取到了纤维证据,还顺藤摸瓜找到了去年码头爆炸案的真相,现在总署都在传,说她是第二个你。”
袁浩云翻开卷宗,林岚的笔录字迹工整,每个疑点后面都画着红色的问号,旁边标注着验证思路。看到“朱砂涂眼实为掩盖死者瞳孔异常”那段分析时,他的指尖顿了顿——这个细节,当年他处理类似案件时也注意到过,却因为上司催得紧,没来得及深究。
“她用了多久?”
“七天。”李sir靠在椅背上,“从案发到结案,没放跑一个人。你知道吗?她还拒绝了记者采访,说案子不是她一个人的功劳,是法医和技术科的兄弟给力。”
袁浩云合上书卷,喉咙有点发紧。他想起自己当年破了连环杀人案后,在庆功宴上喝得酩酊大醉,对着镜头说“没有我袁浩云破不了的案”,现在想来,那股子张扬里,藏着多少对团队的忽视。
“我去现场看看。”他站起身,风衣下摆扫过桌角的咖啡杯,褐色的液体溅在卷宗上,晕开“林岚”两个字。
铜锣湾的案发现场已经解封,神龛前的蒲团还在,上面的血迹被雨水冲刷得只剩淡淡的印记。袁浩云蹲下身,学着林岚的样子观察地面,在神龛底座的缝隙里,发现了一小撮银白色的粉末——是硝酸铵的残留,和去年码头爆炸案的炸药成分一致。
“袁督察?”一个清脆的女声在身后响起。
袁浩云回头,看到林岚站在巷口,手里拎着个证物箱,发梢还在滴水。她今天没穿风衣,一身便服却掩不住身上的锐气,像柄收在鞘里的刀,安静却锋利。
“林督察。”袁浩云站起身,“卷宗我看了,做得很扎实。”
林岚笑了笑,眼角有颗小小的痣,笑起来像藏着星光:“袁督察过奖了,我还参考过您当年处理‘雨夜屠夫’案的卷宗,尤其是现场足迹分析那部分,受益匪浅。”
袁浩云的心猛地一跳。他以为自己这些年沉溺于酒精和过去的荣光,早就成了警队里的“老古董”,没想到还有人记得他当年的案子,甚至认真研读过。
“那案子有很多遗憾。”他望着远处的霓虹灯,声音低沉,“如果当时再细心点,最后那个受害者就不会……”
“没有完美的案子,只有不断接近真相的人。”林岚打断他,语气很轻却很坚定,“您当年在没有监控的情况下,能通过轮胎印锁定凶手车型,已经很了不起了。我这次能找到高志远的密道,也是用了您发明的‘声波定位法’——在封闭空间里开枪,回声会暴露隐藏的通道。”
袁浩云愣住了。那是他三十岁时的心血,后来因为上司觉得“太冒险”而被束之高阁,没想到会被一个年轻女警记在心里,还派上了用场。
“去喝杯咖啡?”林岚指了指巷口的茶餐厅。
茶餐厅里人不多,老式吊扇慢悠悠地转着。林岚点了两杯热奶茶,从包里掏出个笔记本,上面贴满了剪报,大多是关于袁浩云早年破案的报道,旁边还有密密麻麻的批注。
“您看这个。”她指着其中一篇,“当年您在码头追走私车,明明可以开枪打爆轮胎,却选择逼停它,因为您看到副驾驶座上有个孩子——这才是警察该有的样子,不是吗?”
袁浩云看着那段批注,突然觉得眼眶有点热。这些年,他总以为自己是败军之将,被岁月磨去了棱角,却忘了自己也曾有过这样的坚持:执法者的枪,是用来保护,不是用来炫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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