千真万确,是面条。
刘爱华帮妈妈买过面条,机轧的面条,两块五『毛』钱的面条,够她们一家三口美美地吃一顿西红柿鸡蛋拌面,或是肉丝炸酱面。
现在静静躺在砧板上的,一点不比那时一家三口吃的份量少。
这堆面条,足够刘爱华吃上四五顿的了。
可爱的面条。
刘爱华取了刚才的电高压锅出来,将红烧肉取出来,放进饭盒里。
看看油渍渍的锅底,闻一下,还满是肉香味呢。
舍不得洗锅,就那样添上清水,盖上锅盖,选择蒸。
等水开的功夫,刘爱华又去旁边的山坡上拔了一把芨芨菜,洗净了。
锅开,丢面条进去。
锅再开,丢芨芨菜进去。
锅又开,盛面条和青菜出来。
挖了一大勺红烧肉,放在面条碗里。
白白的面条,碧绿的青菜,红『色』的红烧肉块,好看得就像是一幅静物画,透出岁月静好的味道。
刘爱华又往里面倒了些芝麻油。
拿起筷子,拌匀。
红烧肉拌面。
热气扑上来。香味扑上来。
刘爱华埋头吃起来。
比她上一世吃过的所有面条,都要好吃上一百倍。
面条的筋斗,红烧肉的鲜美,芨芨材清香,或许只是这个年代才能吃到的珍品。
前世的刘爱华,没有吃过这样可口的麦面,这样浓香的红烧肉,这样清纯的青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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