庆功宴散场后,姚铭搂着薛咏的肩膀,关心问道:“薛咏,经纪人找好了吗?要是还没定,我把比尔-达菲介绍给你?他人很不错的!”
薛咏知道姚铭说的是实情。
与那些贪婪、狡诈、老谋深算、不择手段的经纪人不同,比尔-达菲堪称NBA经纪人圈里的“好好先生”。
比如他旗下有名角色球员叫安东尼-卡特,2003年休赛期,卡特与热火的合约即将到期,比尔-达菲却犯了个致命失误,忘了主动帮他跟球队续约,直接导致卡特自动放弃了剩余一年400万美元的合同。
偏偏卡特在2002-03赛季表现不佳,其他球队压根不愿给400万的报价,最好的也只是马刺开出的年薪100万左右。
眼睁睁看着旗下球员损失300万美元,换做其他经纪人,多半会找借口推脱。
可达菲二话不说,自掏腰包补上了这笔钱。
安东尼-卡特当时就红了眼,在媒体面前表示:“比尔-达菲不只是我的经纪人,更是我的朋友!”
当年为了签下姚铭,比尔-达菲特意飞到魔都,跟姚铭同吃同住了四五个月。
他曾是篮球运动员,那段时间天天陪着姚铭练技术,还拼命学华夏文化。
当时姚铭的家人更倾向于当时NBA圈内经纪第一人大卫-法尔克,但比尔-达菲的真诚感动了姚铭,姚铭坚持与后者签了约。
签下姚铭后,比尔-达菲一跃成了NBA经纪人界的耀眼新星,这份真诚与善良,也让他成了联盟里极受欢迎的存在。
但是,薛咏是个很有野心的人,他需要一个强势、有能力的经纪人,而不是一个“好好先生”。
薛咏尴尬一笑,婉拒道:“谢了姚哥,我已经有了经纪人,就是你曾经拒绝的大卫-法尔克先生。”
话音刚落,一辆宾利缓缓停在两人面前。
车门打开,走下来个秃头大肚的男人,正是NBA经纪人圈的“魔王”大卫-法尔克。
这哥们的名言比他的肚子更出名:“谈判就是鱼死网破!我的工作就是为球员获得一份高额合同。我不必对球队忠心耿耿,但对球员有这种义务和责任。”
想当年,他帮乔丹跟耐克签下终身合同,拿AJ品牌5%的永久分红,开创了球员参与球鞋分成的先河。
1996年夏天,他又为乔丹谈下3000万年薪的超级合同,直接把当时2436万的工资帽踩在脚下摩擦。
他还曾帮尤因在88-89赛季签下了当时最大的合同,里头还加了条霸王条款:只要联盟有三人工资超过尤因,合同立马重谈。
还有更绝的是,他促进了NBA修改新秀合同规则。
1992年,莫宁以榜眼秀的身份被夏洛特黄蜂队选中。当时,新秀合同还没有金额限制。
作为莫宁的经纪人,法尔克先是帮莫宁与耐可签订了一份5年1600万美元的代言合同。
然后,法尔克与黄蜂队谈判,要求黄蜂队与莫宁的新秀合同不得低于莫宁的代言合同。
这样的高薪,比当时很多早就进入NBA的全明星球员金额还多。
如果黄蜂队不答应,莫宁就不上场打比赛。
法尔克的强硬,最终还是让黄蜂队做了妥协,给了莫宁一份起薪240万美元,每年递增72万美元的5年合同。
这种新秀倒逼球队的行为成为后续球员效仿的范例。
到了1994年状元秀格伦-罗宾逊(绰号“大狗”)时,则更加过分。
“大狗”罗宾逊向雄鹿队狮子大开口,以拒绝效力为筹码,索要13年1亿美元的合同!
最终双方妥协签下10年6800万美元的合约,这在九十年代,可是一个令人咋舌的价格!
1995年,NBA联盟不得不推出新规,取消了新秀与球队自由议价权,改为联盟统一制定工资标准,按选秀顺位设定固定薪资区间。
比如詹姆斯、薛咏、安东尼作为今年前三顺位球员,与球队的合同分别是4年1879万美元、1683万美元、1510万美元,都是固定好的。
甚至在1998年停摆时,他曾扬言要带着旗下球员另起炉灶,把斯特恩吓出一身冷汗。
NBA圈内有句说法:法尔克是仅次于总裁大卫-斯特恩的第二号人物。
这名气和影响力,绝非浪得虚名。
圈内人还说:“法尔克的电话一响,球队老板就得摸速效救心丸。”
可自打乔丹退役,法尔克明显有些焦虑。
外界已经开始议论:“法尔克啊,离了乔丹,啥也不是。”
法尔克不是没试过争取“天选之子”詹姆斯,只是他慢了一步,经纪人古德温早已捷足先登。
古德温曾在比尔-达菲手下做事,学了不少门道后,便自立门户。
他同样擅长打感情牌,座右铭是:“我会亲力亲为跟球员处感情,把他们当家人。”
NBA里不少黑人天才出自贫民窟,单亲无父是常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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