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8年1月的呼兰,雪还没化透,县局刑侦大队的办公室里却透着一股紧绷的劲儿。程野坐在办公桌后,手里捧着一本蓝皮册子,封面上“刑事案件证据审核标准”几个字,被他用红笔描得格外醒目。册子的边角已经被翻得卷边,每页空白处都写满了他的批注——“沈砚案:无凶器佐证,口供存疑”“秦柏案:蓝色纤维最初未重视,延误线索”,这些用红笔标注的教训,像一个个警钟,提醒着他不能有丝毫松懈。
“程队,这起盗窃案的案卷,您看看能不能移送起诉?”年轻民警小王抱着一摞案卷走进来,脸上带着急色,“失主天天来催,上面也问了好几次进度。”
程野接过案卷,一页页仔细翻着。案子是小王办的,嫌疑人已经认罪,但案卷里只有口供记录,没有赃物追回证明,也没有目击证人的证言。他把案卷放在桌上,指了指空白处:“小王,你看这里,嫌疑人说偷了手表和现金,但手表没找到,现金的数额也和失主说的对不上,怎么证明是他偷的?”
小王挠了挠头:“可他都认罪了,而且失主也指认了他……”
“认罪不能当证据,指认也可能有偏差。”程野打断他,拿起桌上的《证据审核标准》,翻到“三无案件处理办法”那一页,“你看这条,无物证、无完整口供、无证人佐证的案子,一律退回补充侦查。当年沈砚案就是因为只看口供,没找物证,才造成了冤案。我们不能再犯同样的错,万一抓错人,毁掉的是别人一辈子。”
小王看着程野严肃的表情,又看了看标准上的红笔批注,慢慢低下了头:“我知道了程队,我现在就去重新查,一定找到赃物和证人。”
后来,小王重新走访了案发现场周边的住户,终于在一家废品收购站找到了被卖掉的手表,还找到了看到嫌疑人作案的邻居。当证据摆在嫌疑人面前时,他才承认自己一开始说了谎,真正的赃物比他交代的多了三倍。结案那天,小王特意找到程野:“程队,幸好您拦住了我,不然我就办错案了。”程野拍了拍他的肩膀:“记住这个教训,证据才是办案的根本。”
转眼到了3月,一场春雨过后,呼兰县的泥土里透着湿气。城郊发生了一起入室盗窃案,失主是个独居老人,说丢了500元现金——那是他攒了半年的医药费。程野带着勘查组赶到现场时,院子里满是泥泞,几个年轻民警踩着泥水四处查看,脸上带着“案子小,随便找找”的随意。
“都慢着点,别破坏了痕迹。”程野蹲下身,从口袋里掏出手套戴上,小心翼翼地扒开窗台边的杂草。雨后的窗台沾着泥,他用手电筒照了半天,终于在窗沿下方发现了半个模糊的脚印,“小王,过来拍照,注意把脚印的纹路拍清楚。”
小王连忙拿出相机,蹲在旁边仔细拍摄。其他民警见状,也收起了随意的态度,跟着程野在院子里搜寻。没过多久,程野在草堆里发现了一枚黑色的纽扣,纽扣上还缠着几根蓝色的线:“把这个装起来,回去比对一下嫌疑人的衣服。”
“程队,就500块钱,用不用这么细致啊?”有个民警小声嘀咕。
程野站起身,擦了擦裤脚上的泥:“钱少不代表案子小,对老人来说,这500块是救命钱。而且不管案子大小,都得讲证据,不能凭感觉抓人。万一因为我们不细致,放了真凶,或者抓了好人,都是我们的失职。”
回到局里,程野让技术组比对脚印和纽扣。很快,技术组就有了结果——脚印和辖区内有盗窃前科的李某吻合,纽扣也和李某一件旧外套上的纽扣一致。程野带着人找到李某时,他起初死不承认,直到程野拿出脚印照片和纽扣,他才瘫坐在地上,不仅承认了这起盗窃案,还交代了之前在邻县犯下的三起盗窃案。
老人拿到追回的500元时,拉着程野的手哭个不停:“谢谢程警官,谢谢你们帮我把钱找回来,这是我的救命钱啊!”程野看着老人激动的样子,心里更坚定了——不管案子大小,都要守住证据底线,这是对受害者负责,也是对自己的职业负责。
6月的培训基地,蝉鸣阵阵。程野站在讲台上,面前坐着几十名新入职的民警,每个人手里都拿着笔记本和笔,眼神里满是认真。他手里拿着一叠照片,最上面一张,是秦柏案里那把带血的匕首,旁边一张,是秦柏的笔迹练习稿。
“今天我给大家讲的,不是课本上的理论,而是我亲身经历的案子——呼兰连环杀人案。”程野把照片贴在黑板上,声音沉重,“这起案子的根源,是1983年的沈砚冤案。当年办案的民警,只凭口供就定了案,没有找到凶器,没有核实证人,最终导致沈砚含冤而死,秦柏为了复仇,杀了四个人。如果当年我们能多找一个物证,多核实一个证人,就不会有后来的悲剧。”
台下的新民警们都屏住了呼吸,认真听着程野的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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