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清沅的眼泪突然掉下来,却笑着点头,声音带着哽咽:“我愿意,林墨。我早就愿意了。”
林墨把戒指戴在她的无名指上,大小正好。他站起身,把她拥进怀里,鼻尖萦绕着她身上的皂角香和茶香。窗外的梧桐叶被风吹得沙沙响,像是在为他们鼓掌;檐角的风铃叮当作响,像是在唱着祝福的歌。
苏清沅靠在林墨怀里,摸着手指上的戒指,又摸了摸胸口的怀表,轻声说:“以后,我们每天早上一起煮茶,中午一起卖糖糕,晚上一起在茶馆里看账本,好不好?”
“好,”林墨低头吻了吻她的发顶,“还要一起陪爸妈散步,一起帮邻里解决麻烦,一起把这梧桐茶馆开一辈子。”
煤油灯的光映在他们交握的手上,戒指上的梧桐叶闪着光,怀表放在手边,里面的照片安静地躺着——有林墨父母的笑脸,有苏清沅母亲的温柔,还有他们俩并肩的模样。
林墨知道,他再也不是那个在巷口摸爬滚打的小老千了。他有了爱的人,有了家,有了值得用一生去守护的烟火气。千王之王的称号或许耀眼,但比起这些,他更想要的,是和苏清沅一起,在南城的老巷里,守着一屋茶香,看着梧桐叶落了又绿,把每一个平凡的日子,都过成甜甜的、暖暖的样子。
后来,梧桐茶馆成了老街最热闹的地方。每天清晨,人们总能看见林墨和苏清沅一起煮茶;午后,总能闻到糖糕的甜香;傍晚,总能听见他们和邻里聊天的笑声。有人问林墨,后悔放弃千王大会吗?他总是笑着指了指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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