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瑶珈先是一僵,身体微微绷紧,随即脸颊像是被火烧了一般,飞起两抹艳丽的红霞。
她没有躲闪,反而微微垂下眼睑,长长的睫毛如蝶翼般轻轻颤动,任由赵志敬的手帕擦过自己的额角。
那副娇羞怯怯、任君采撷的模样,配上赵志敬嘴角那抹志在必得的笑意,构成了一幅极为亲昵的画面。
两人旁若无人地凑在一起低声交谈,暖黄的烛光落在程瑶珈水绿色的襦裙上,将那裙摆的白梅绣纹映得愈发鲜活,她指尖捏着银质公筷,小心翼翼夹起一小块蟹粉狮子头,递到赵志敬的骨碟里,声音软得像浸了蜜:“赵公子,这狮子头您再尝尝,方才我特意让厨房多加了蟹黄,您看这肉糜细得,入口就化了,配着底下的青菜吃,一点都不腻。”
赵志敬垂眸看着骨碟里颤巍巍的狮子头,又抬眼望向她眼底的柔光,嘴角笑意更深,顺势夹起送入口中,细细品了片刻,才缓声应道:“确实鲜美,多谢瑶珈费心。
不过比起这狮子头,倒还是你方才说的那藕粉圆子更合我意——方才尝了一颗,桂花糖霜甜得正好,里面的芝麻核桃碎也香,不如你再为我夹一颗?”
他话语里带着几分刻意的纵容,程瑶珈听了,脸颊顿时泛起薄红,却乖乖拿起小勺,舀了一颗裹满糖霜的藕粉圆子,递到他唇边:“那您再吃一颗,小心烫。”
赵志敬微微低头,就着她的手咬下圆子,温热的甜香在口中散开,他含着笑意看她,目光落在她泛红的耳尖上:“果然还是你喂的更甜些。”
程瑶珈被他说得耳根发烫,连忙缩回手,却又想起他杯中的酒见了底,便拿起桌上的酒壶,踮着脚要为他斟酒。
她手臂纤细,酒壶虽小,却也让她微微蹙起了眉,赵志敬见状,伸手握住她的手腕,指尖轻轻摩挲着她腕间细腻的肌肤,语气带着几分慵懒的亲昵:“慢些,仔细洒了。
你这小力气,哪用得着自己动手,要喝酒,我自会找你要。”
他的指尖带着几分凉意,触得程瑶珈手腕一颤,酒壶差点脱手。
她抬眼撞进他深邃的眼眸里,那里面盛着的笑意让她心头小鹿乱撞,脸颊红得更甚,却只是咬着下唇,非但没抽回手,反而轻轻晃了晃手腕,声音细若蚊蚋:“我、我想为公子斟酒……”
“哦?”
赵志敬挑眉,握着她的手微微用力,带着她的动作,将酒缓缓斟入杯中,“那便依你。
只是瑶珈,你这般为我费心,若是让旁人看了去,怕是要误会我们的关系了。”
程瑶珈垂着眼,长长的睫毛颤了颤,声音里带着几分羞怯,却又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认真:“误、误会便误会……
只要能陪在公子身边,我……我不怕的。”
赵志敬闻言,心中得意,面上却装作动容,另一只手轻轻抚上她的发顶,语气温柔:“傻姑娘,有你这句话,我便是受再多辛苦,也值了。”
两人这般低语谈笑,赵志敬夹菜时总会故意触碰到她的手指,惹得她一阵慌乱;
程瑶珈斟酒时,他便握着她的手不放,低声说着旁人听不清的情话,偶尔还会替她拂去嘴角的碎屑,动作自然又亲昵。
这般模样落在旁人眼中,俨然一对恨不得将心都掏给对方的热恋爱侣,那浓得化不开的情意,哪里是藏着掖着,分明是借着这宴席,公然昭示给满座宾客看。
这一切,都被坐在主位的程父程母看在眼里,急在心头。
程父身着藏青色锦袍,袍子上绣着暗纹福寿图案,颔下留着三缕长须,平日里总是一副和气生财的模样,此刻却眉头紧锁,手中的酒杯捏得死紧,指节都泛了白。
程母则穿着一身绛红色褙子,发髻上插着一支赤金镶红宝石的发钗,她不停地用帕子擦拭着手心的汗,目光落在女儿身上,满是焦虑与担忧。
他们这个女儿,自幼在程家长大,知书达理,琴棋书画样样精通,是扬州城里有名的大家闺秀,何曾与任何男子有过如此逾越礼数的亲近?
要知道,在礼教森严的宋代,未婚女子若是传出这般“轻浮”的名声,日后别说寻个门当户对的如意郎君,便是寻常有些体面的人家,恐怕都会望而却步——程家世代经商,最看重的便是脸面,若是女儿名声毁了,程家的脸面,也将荡然无存!
程父心中怒火中烧:若换作是个寻常书生,或是没什么背景的江湖浪子,敢如此“轻薄”他的宝贝女儿,他早就一声令下,让府中蓄养的那些身手不凡的护院,将那小子乱棍打出去了!
程家能将生意做得遍布江南,与全真教、丐帮等江湖大派维持着良好的关系,靠的可不单单是财富——府中护院里,有不少是退隐的江湖好手,甚至还有几位曾在军中当过教头的,武功高强,手段狠辣;
府外,更是有不少江湖朋友愿意为程家出力。
程家绝非表面看上去那般,只会和气生财,背后的武力与手段,足以让扬州地界的宵小之辈不敢造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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