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主穆菱是一家公司老总的秘书。
老总和老婆去国外度假,将家里的小博美交给她照顾。
穆菱每天要来老总家三次,喂狗遛狗,陪狗狗玩。
这天,她遛狗结束回去的路上,突然一只大型金毛狂吠着向她们扑了过来。
穆菱吓坏了,下意识的将博美抱了起来。
金毛一口咬在了她的小腿上,随即两只大爪子将她扑倒。
穆菱怀里的博美摔到了地上,被金毛咬住了脖子。
听到博美的惨叫声,穆菱吓得大叫着,想要从金毛的嘴里将博美救下来。
金毛的主人本来正在打电话,听到动静赶了过来。
她是一个中年女性,力气不是很大,无法将金毛拉开。
后来附近的居民帮忙,这才控制住发疯的金毛。
可惜,小博美被送去宠物医院,最终还是没能抢救过来,就这么死了。
穆菱除了小腿被咬伤,身上也多处擦伤。
老总从国外赶回来,将火气都撒在了穆菱身上,责怪她没将他家博美照顾好。
同时金毛的主人也认为是穆菱喷了她家金毛不喜欢的香水,这才致使金毛突然发狂。
穆菱觉得造成这场意外的主要原因就是金毛主人遛狗没牵绳。
老总的博美是比较稀有的红色博美犬,价值十几万,但金毛的主人比较有权势,他不敢得罪,于是威胁穆菱赔偿。
穆菱委屈,金毛的主人就连她的医药费都没给,还理直气壮,反咬一口,说穆菱吓到了她“大儿子”。
穆菱气不过,将金毛的主人告上了法庭,老总得知后,将她开除了。
她一条伤腿,不好找工作,官司又打得不顺利,做为一个在外地的打工人,没工作吃老本,她坚持了两个月就没钱了。
最终,虽然胜诉了,但金毛主人就是不给钱,穆菱找了几次法院,都被打发了回来。
穆菱被气坏了,老总也不断找她麻烦,盯着她要赔偿。
面对权势,穆菱只能认输,干脆一走了之。
回老家后不久,穆菱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。
她没想到她竟然被老总给告了,更没想到的是输了官司,红色博美的钱竟然让她赔付。
穆菱不服,但法院强制执行,将她们家的房子查封了,她的银行账户也全部冻结。
父母被逼住回了老家的旧房子,整日骂骂咧咧。
穆菱也崩溃了,拿着刀去找金毛的主人。
那天晚上,金毛主人正在遛狗,见到她根本不放在眼里。
穆菱发疯一样连捅金毛数刀,金毛主人吓得大喊大叫,转身要跑,也被穆菱给抓住了,一刀插入了她的心脏。
金毛主人不可思议的瞪大了眼睛,穆菱知道自己也活不成了,在老总别墅门口自杀了……
***
换了灵魂的穆菱来到了这个世界。
原主真的是老实人被逼疯了。
一群势利眼的有钱人,欺负她一个弱小打工妹。
老总叫张强,四十多岁,啤酒肚跟怀孕八个月的女人一样,娶了一个二十出头的小老婆。
那条红色博美就是小老婆要求买的,叫嘟嘟,长得很可爱,但个性随了主人,仗势欺狗。
金毛叫大毛,虽然体型比博美嘟嘟大了很多,但之前嘟嘟仗着女主人在身边,朝大毛龇牙咧嘴一顿狂吠,还往大毛的地盘上撒尿,大毛气愤守卫领地,被嘟嘟的女主人的高跟鞋踹了好几脚,所以怀恨在心,对她身上的香水味很敏感。
大毛的主人刘太太是个单身贵妇,父母都是高官,丈夫去世后,给她留了几千万的遗产,她没有儿女,所以将大毛当儿子养。
发生意外那天,刘太太出门时正在打电话,所以没等拴绳,大毛就跑出去了,她也没在意,结果大毛刚好见到了嘟嘟,便扑了过去。
穆菱穿来的时候刚好又是关键性的这一天。
她牵着嘟嘟往家走,转头看着大毛狂吠着又扑了上来。
穆菱闪身,大毛再次咬住了嘟嘟的脖子,摇晃着脑袋用力的撕咬。
“来人啊,救命啊!”
穆菱嚷嚷着看似很努力的解救嘟嘟,实则什么都没做。
刘太太听到动静,慌乱的跑了过来,不小心崴了脚。
她一个跟头摔倒在大毛的身上,给了大毛脑袋一个肘击,大毛疼了,应激下咬住了刘太太的脸。
“啊!”
刘太太一声惨叫,脸上的皮肉就脱落了一块。
她捂着脸慌乱的想要爬起来,又被大毛咬住了大腿。
“啊啊啊,救命啊,好痛,啊啊啊……”
刘太太也顾不得什么富太太的形象了,满身是血的拼命往前爬。
保安跑过来,对着大毛就是一顿打。
大毛“嗷嗷”的夹着尾巴跑回了家。
刘太太也被搀扶着站了起来,有人打电话叫了救护车。
穆菱却抱着嘟嘟奄奄一息的身体,拦住了她们的去路,“这位女士,你不能走,我老板的狗被你的狗咬伤了,总要给个说法!”
“给什么说法?滚开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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