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世间的事情,不怕没好事儿,就怕没好人!
王婶儿站在厨房门口,手脚都有些无措,手里的锅铲还沾着灶台上的面粉,眼神慌乱地瞟着院子里。
邦尼倚在廊柱上,看着院子中僵立对视的两人,眉头微蹙,眼底掠过一丝疑惑——这陈二丫找芬恩,到底是为了啥?
再看亚瑟和约翰这俩货,鼻子比狗还灵,分明是闻到了大瓜的味道!俩人双眼瞪得溜圆,亮得吓人,急得在原地直打转,脚底下的尘土都被踩起了一小片,那股子好奇劲儿,恨不得立马冲上去把事儿扒得底朝天。
众所周知,人在干坏事儿、扒八卦的时候,个人能力往往能达到一个出奇的高度!亚瑟和约翰这两位,一个东部传说,一个是西部传奇,本事那是毋庸置疑的。此刻,俩人凭着传奇神枪手的超强感知力,敏锐地捕捉到:王婶儿绝对知道事情的真相!
亚瑟用胳膊肘戳了戳身边的约翰,压低声音道:“马斯顿,你去问问王婶儿,到底咋回事!”
约翰白了他一眼,语气里满是不屑:“你咋不去?我看你比我急多了。”
亚瑟眼珠子咕噜噜一转,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,摊了摊手:“其实吧,我的好奇心也没那么重,马斯顿。”
约翰双手环抱在胸前,冷冷地盯着他,语气里带着毫不掩饰的嘲讽:“你说谎的样子真可笑,摩根先生。”
这话一出,亚瑟立马就有点儿应激了。他梗着脖子,正要摆出大哥的架子,对约翰施行点儿“强制措施”——比如薅他的头发、拧他的胳膊,邦尼却先一步转向王婶儿,轻声开口询问了。
王婶儿本就质朴老实,最不会说谎,被邦尼一问,立马支支吾吾地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个大概。想着邦尼是芬恩的妻子,怕她听了心里难受,王婶儿还特意隐去了不少细碎的情节,尽量说得委婉些。
可谁成想,这故事的前半截,亚瑟、约翰和邦尼仨人早就知道了——只不过以前一直不知道,故事里那个被芬恩救过的女主角,竟然是眼前这个叫陈二丫的姑娘!后半截虽说听的是残篇,可架不住人会脑补啊!说实话,有时候脑补出来的情节,可比现实精彩多了。
起初,邦尼听到这事儿,心里压根没有半分生气,反倒还有点儿小小的骄傲——自家男人,走到哪儿都能救人于危难,果然是个靠谱的。
但还是那句话,不怕没好事儿,就怕没好人!亚瑟和约翰这俩唯恐天下不乱的货,立马凑到一块儿,双眼放光地小声嘀咕起来,那声音不大不小,似乎想背着邦尼,但邦尼却能隐约听到。
“嘿!亚瑟,你算算,这是芬恩第几次英雄救美了?”约翰压低声音,语气里满是八卦。
亚瑟皱着眉琢磨了片刻,缓缓道:“嗯……只算正经的英雄救美,应该是第三个!珍妮和米莉亚姆,你知道的,我就记得这两个。”
“要是算上那些想着以身相许的,至少还得加上一个卡门?‘红蝎’?穆尼奥斯!”约翰点上一根烟,吸了一口,语气里带着几分遗憾,“不过那女人也就是为了活命,没别的心思。”
亚瑟一听,眼睛瞬间亮了,凑过去追问道:“嗯?红蝎?还有这事儿?我怎么不知道?”
约翰耸耸肩,吐出一口烟圈:“也没啥大事儿,就是红蝎为了活命,想勾引芬恩,结果芬恩没上钩,还把她狠狠揍了一顿。说真的,我把这事儿告诉玛丽贝斯之后,她都觉得这故事太普通,压根不足以写进她的小说里。”
亚瑟瞬间抓住了重点,眼睛瞪得更大了:“你这话的意思是,珍妮和米莉亚姆的事儿,被玛丽贝斯写进小说里了?”
“那可不!”约翰一脸理所当然,“无家可归的柔弱少女和年轻英俊的骑士,身陷困境的牧场小姐和潇洒不羁的西部牛仔,你也知道,外面的人就爱看这些狗血又浪漫的戏码。”
亚瑟摸着下巴,摇头晃脑地吟道:“这也许就是华夏人说的‘人生若只如初见,何事秋风悲画扇!等闲忘却故人心,却道故人心易变……’”吟完,他皱着眉琢磨了片刻,又连忙摇头,“不对不对,搞错了!应该是‘还君明珠泪双垂,恨不相逢未嫁时!’”说完,还一脸自我陶醉地点了点头,仿佛自己真的懂了其中的深意。
约翰直接看傻了眼!他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,盯着亚瑟,瞬间有种被好兄弟背叛的感觉——说好的一起当没文化的麻瓜,一起混日子,你丫背地里居然偷偷研究华夏古诗?这简直就是蝌蚪身上纹青蛙,你跟我这装尼玛呢!
这种感觉,大概就相当于天天跟你一起翻墙上网、逃课摸鱼的兄弟,半夜里偷偷库库学习,结果期末考试,你俩居然一起考了第一,而在那之前你还傻乎乎地以为他跟你一样摆烂!那种震惊又无语的滋味,简直让人想骂一句“卧槽”。
众所周知,邦尼的性格向来大气又洒脱,大多数时候,她都能理解和包容芬恩,毕竟芬恩本性不坏,只是有时候太热心肠。可女人嘛,总归是比男人感性得多,尤其是在情爱这件事上,再大气的女人,也难免会斤斤计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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