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起了攻取元大都时,他第一个冲上城头,看着那面飘扬了近百年的龙旗轰然倒下,心中涌起的万丈豪情。
他这一辈子,好像都在打仗。从一个无名小卒,到大明第一战神,他踩着尸山血海走过来,手上沾的血,比他喝过的水还多。有人说他嗜杀,有人说他残暴。他不在乎。他知道,他杀的,都是该杀的人。他流的血,是为了让身后那千千万万的百姓,不用再流血流泪。
“将军,夜深了。”张二狗的声音在身后响起。
常遇春回头,看到张二狗手里也拿着一个酒囊,还有一包油纸包着的酱牛肉。
“你小子,哪来的牛肉?”常遇春笑了。
“俺省下来的。”张二狗嘿嘿一笑,挨着常遇春坐下,把牛肉递过去。“将军,明天……真的要那么打?”
常遇春撕下一块牛肉,嚼得津津有味,含糊不清地说:“不然呢?难道等着那帮孙子把我们当饺子馅给包了?”
张二狗挠挠头:“俺就是觉得……太险了。您带着三千人冲进去,那可是两万人的肚子啊。万一……”
“没有万一。”常遇春打断他,灌了一口马奶酒,酸得他龇牙咧嘴。“二狗,你知道打仗打的是什么吗?”
“是……是兵法?是计谋?”
“是胆气!”常遇春把酒壶往地上一顿,发出“砰”的一声。“是狭路相逢勇者胜的胆气!脱因帖木儿以为我们不敢,我们就偏要敢!他以为我们不敢拿命去赌,我们就偏要赌!而且,要赌就赌个大的!”
他看着张二狗,眼神变得柔和了一些:“放心吧,老子命硬着呢。阎王爷见了我,都得绕道走。我还等着打完了仗,回家抱儿子呢。”
他有个儿子,叫常茂,小名“铁头”,今年才五岁,虎头虎脑的,跟他一个模子刻出来的。每次回家,那小子都像个小炮弹一样冲进他怀里,把他的盔甲撞得“哐哐”响。
想到儿子,常遇春的心,就像被一只温暖的小手给攥住了,软得一塌糊涂。他这个杀人如麻的魔头,在儿子面前,就是个再普通不过的父亲。
“将军,俺也想家了。”张二狗也灌了一口酒,眼睛有点红。“俺娘说,等俺打了胜仗,就给俺说个媳妇。”
“放心吧,等打完这一仗,老子亲自给你挑个最俊的姑娘。”常遇春拍着他的肩膀,哈哈大笑。
笑声在寂静的夜里传出很远,惊起了一只夜宿的沙狐,它警惕地看了一眼这两个在月下喝酒的男人,然后一溜烟地消失在了黑暗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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决战之日,天色阴沉得像一块浸了水的破布。风停了,空气闷得让人喘不过气。草原上,一片死寂,连虫鸣都消失了。
脱因帖木儿站在高岗上,身披一件银色的狼皮大氅,手里握着一把弯刀。他的面容轮廓深邃,眼神像草原上的鹰,锐利而冷酷。他看着远处缓缓压上来的明军,嘴角露出一丝轻蔑的笑容。
“常遇春,常十万……”他喃喃自语,“不过是个有勇无谋的南蛮将领。长途跋涉,人困马乏,还敢主动进攻,真是找死。”
他身后的将领们也纷纷附和,言语间充满了对明军的鄙夷。在他们看来,南人的军队,孱弱不堪,根本不是他们草原雄师的对手。
明军的阵型,是传统的中军阵型。步兵在前,盾牌如林,长矛如林。骑兵在两翼,缓缓推进。一切都显得那么中规中矩,毫无新意。
脱因帖木儿甚至有些失望。他本以为,常遇春会玩出什么花样来,没想到竟是如此平庸。
“传令下去,等他们进入射程,就用弓箭给他们一个‘见面礼’!让他们知道,草原不是他们撒野的地方!”脱因帖木儿懒洋洋地挥了挥手。
然而,就在两军前锋即将接触,空气中的杀气已经浓得化不开的瞬间——
异变陡生!
明军中军那道由盾牌和长矛组成的钢铁防线,突然像一道被神力劈开的峡谷,向两侧裂开!那裂开的速度之快,配合之默契,简直不像是一支军队,更像是一个训练有素的机体在做出精准的动作。
从那道“峡谷”的深处,冲出了一支骑兵!
一支与明军其他部队截然不同的骑兵!
他们身披黑色的重甲,那甲胄在阴沉的天光下,闪烁着令人心悸的冷光。他们手中握着的长枪,枪尖是三棱的破甲锥,枪身漆黑,只有枪缨是刺目的血红色。他们的人数不多,约三千之众,但他们散发出的气势,却像一团压缩到极致的火焰,随时准备爆发出毁天灭地的能量。
他们没有呐喊,没有嘶吼,只有一片死寂。只有三千马蹄踏在草原上,发出的“咚咚咚”的声音,那声音沉重而富有节奏,像是一面巨大的战鼓,在敲击着每一个人的心脏。
这支骑兵的统帅,正是常遇春!
他换上了一身黑色的重甲,骑着他那匹通体乌黑,唯有四蹄雪白的“踏雪乌骓”。他没有戴头盔,一头长发在风中狂舞,眼神像两团燃烧的鬼火。他手中握着的,正是那柄饮血无数的虎头湛金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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