翌日,方既明直接带着两人离开了新王都,来到了旧日都城闻名遐迩的大巴扎。
大巴扎是一个涵盖六十多条不同类别街道的有顶集市,内部错综复杂得像大迷宫似的。
方既明自己都没好好逛过,更别说这两个小小年纪就跟随迁都的孩子了。
即便这里已经不再是王都,也依然是帝国的贸易中心,人潮涌动,热闹非凡。
方既明显出身形,假装自己是个普通人,一手牵一个,出现在一个好不容易找到的无人角落:“想先逛逛集市,还是直接去喝咖啡看表演?”
两个缺着牙的小朋友还沉浸在刚才瞬间移动的震惊中,兴奋地晃着他的手:“我还要玩!”
“我也是!我也是!”
方既明把手晃回去:“以后还有得玩呢。”
离他们最近的是一条珠宝街,两旁店铺里溢出的珠光宝气吸引住了达玛拉的目光。
他拽着方既明来到一家金店,里面陈列着金耳饰、金项链,还有方既明研究了一会儿才认出是身体链的物件……它们或被悬挂,或被摆放,占据着最显眼的位置。
一柄镶满宝石、看似镇店之宝的金匕首,被安置在店内后台的深红天鹅绒上。
“我要这个!”达玛拉指向一条样式颇为朴实无华的金链子。
方既明愣了愣:“你就这么喜欢大金链子?”
他没少给达玛拉金质的小玩意儿玩,就是怕这孩子哪天突然脑抽,又给自己穿环挂链子。
宫里的金质物品也常见,没想到他还是好这口……
方既明敲了敲他的头:“你能保证买回去不被没收,我就给你买。我可不想花钱买的东西,最后成了你父母的。钱嘛……从你床底下的宝藏里出。”
达玛拉撇撇嘴:“那我也要!不会被抢走的。”
于是,他自己拿着方既明给的钱袋,跑去找店主问价。
买下金链后,他立刻美滋滋地挂在了脖子上。
不过,别人戴大金链像暴发户,达玛拉戴着却硬生生衬出几分与生俱来的贵气。
他刚戴上就迫不及待地向奈布哈尼显摆:“看!现在我的比你的闪!”
这家伙的攀比心怎么总点在奇怪的地方?
奈布哈尼也不服输:“我家里还有更闪的呢!”
两人在闹哄哄的集市里,更加闹哄哄地吵了起来。
小孩真烦!
方既明伸手捏住两人的嘴,物理消音,强制他们安安静静逛街。
奈布哈尼的家人常带他出来玩,他倒没像达玛拉那样对什么都大惊小怪,只是对大巴扎的巨大和复杂惊讶了一小会儿。
而方既明自己没逛几条街,就感到精神上的疲惫——他果然不适合逛街这项活动。
于是干脆给两人一人塞了一袋银币,让他们自己花去:“一会儿逛够了,自己来咖啡馆找我。找不到路就喊我。”
考虑到他俩一身行头颇为华贵,难免被人盯上,方既明又一人塞了一把匕首,叮嘱道:“万一打不过,马上叫我,我立刻就到。”
他终于解放了,高高兴兴地溜达到咖啡馆,找了个包厢,优哉游哉地先喝起了咖啡。
没一会儿,他就听见奈布哈尼的呼唤:“老师老师!快来!”
他怎么也跟着达玛拉一样喊自己老师了?
这不倒反天罡了吗?
方既明一边无奈地想着,一边闪了过去。
果然,只见达玛拉正以一敌三——一个八岁的孩子,竟然试图对抗三个成年蒙面抢劫犯!
方既明看向一旁拎着好几个包裹、安然观战的奈布哈尼:“你怎么不上去帮帮忙?”
奈布哈尼颇为淡定:“他不让我帮忙。所以我赶紧叫你来看着点,别真出什么大事。”
不愧是他,关键时刻还挺靠谱。
这几个人是怎么敢对明显是贵族打扮的小孩下手的?
显然,他们最初的目标是达玛拉脖子上那根闪亮的金链,打算扯下来就跑。
但达玛拉反应极快,立刻抽出匕首,就在伸手那人的胳膊上划开了一道血口。
他们起初似乎还留有余地,但很快发现这小家伙非但不害怕,反而异常兴奋,拼命缠着他们,仿佛他们才是待宰的肥羊。
这谁能忍?
一个人抱住达玛拉的腿,另外两人同时发动攻击。
但达玛拉并未格挡,只是敏捷地侧身闪避,同时一匕首狠狠扎进了抱他腿那人的身上,趁机挣脱。
当然,他也因此挂了彩,身上见了红。
方既明和奈布哈尼依然站在一边看着。
“叫巡逻队没?”方既明问。
“没,达玛拉说他能搞定。”
方既明无语,这家伙都满身是血了,这叫能搞定?
奈布哈尼显然也意识到情况不对,把东西往地上一丢,拔出匕首就冲了上去。
方既明则去叫来了巡逻队,并在达玛拉即将被击中要害的千钧一发之际,把人捞了回来。
巡逻队也恰好赶到,将那三个抢劫犯制服带走。
方既明治好了奈布哈尼的几道轻伤,但只给达玛拉治疗了一半的伤势,就把他放了下来:“你很勇敢,但错估了自己的实力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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