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正的操盘手,是要在所有人都抛售他、鄙夷他的时候,悄悄地抄底,控股,然后坐等他一飞冲天,为自己带来百倍的收益!
五百金?
格局小了。
他陆羽要的,不止是钱。
他还要人。
一个能写出“海内存知己,天涯若比邻”的绝代才子,一支能令整个大唐文坛都为之震动的笔杆子。
若是能将此人收为己用,日后无论是造势,还是攻讦政敌,都将是一把无往不利的利器。
这盘棋,太平公主以为是她在落子。
殊不知,他陆羽,要当那个在棋盘之外,连棋手都一起算计进去的人。
心中有了定计,陆羽只觉得眼前豁然开朗。
他吹熄了蜡烛,在黑暗中静坐了片刻,将所有的计划在脑中反复推演,直到再无一丝疏漏,这才上床安歇。
这一夜,他睡得格外香甜。
……
第二日,天光大亮。
陆羽刚用过早饭,一名公主府的管事便领着两名内务府的小吏,恭恭敬敬地候在了院外。
他们送来了一套崭新的官服和一份烫金的告身。
一套是绯色的八品监察御史官袍,上面用银线绣着一只姿态矫健的獬豸,威风凛凛。另一套,则是他原本的,青绿色的九品校书郎官服。
“陆长史,恭喜高升!”管事满脸堆笑,那态度,比昨日见了亲爹还要亲热。
冯德的下场,一夜之间,已经传遍了整个公主府。如今,谁都知道,这位新来的陆长史,是位笑里藏刀的活阎王,更是天后娘娘面前的红人。
“有劳了。”陆羽淡淡地点了点头,让念奴收下了东西。
他拿起那件绯色的御史官袍,在身上比了比。
念奴在一旁,眼睛亮晶晶的,满是崇拜:“大人穿上这身官服,一定很好看。”
陆羽笑了笑,却将官袍随手放在了一边。他转身,从自己的行囊里,翻出了一件半旧的月白色长衫。
那是一件最普通的读书人穿的襕衫,洗得有些发白,却很干净,料子也只是寻常的细麻。这是他前身留下来的衣服。
“念奴,帮我把这件烫一下。”
念奴愣住了,不解地看着他:“大人,您今日……不是要去郑国公府吗?为何不穿官服?那郑国公,可是与裴相交好,您穿着御史的官袍去,也能让他们忌惮几分。”
小丫头心思单纯,想的都是最直接的法子。
陆羽一边慢条斯理地束起长发,用一根普通的木簪固定,一边摇头失笑。
“傻丫头。穿着官服上门,那是去寻仇的,是去结怨的。你一亮身份,人家立刻竖起高墙,严阵以待,你还怎么谈事情?”
他转过身,月白色的长衫衬得他面如冠玉,少了几分官员的威严,多了几分文人的儒雅与随和。
“我们今天,不是去讨债的。”
“那我们是去……?”念奴更糊涂了。
陆羽走到她面前,伸出手指,轻轻刮了一下她的鼻子,眼中带着一丝狡黠的笑意。
“我们是去……见一位落魄的朋友,听一听他的牢骚,看一看他的锦绣文章,顺便……给他送点过冬的炭火。”
他走到门口,清晨的阳光洒在他身上,将他整个人都镀上了一层温暖的光晕。
“记住,对付猛虎,要用猎刀。但要钓起一条藏在深潭里的绝世好鱼……”
他回头,对着满脸迷茫的念奴,微微一笑。
“你得用诗,做鱼饵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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