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疆的夕阳总带着一种厚重的暖,把临时营地的玄色帐篷染成金红。士兵们没等班师回朝的正式命令,就自发忙了起来——老卒从背包里翻出压得皱巴巴的红布,那是他当年娶亲时的喜布,如今抖开铺在木桌上;年轻的小兵钻进附近的山林,采来大把金黄的野菊和淡紫的马兰花,笨拙地编着花冠;鼓手们擦拭着军鼓,鼓面上的裂痕还沾着北疆的泥土,却依旧能敲出震天的响。
霍锦站在帐外,看着这一切,素白的披风被风吹得轻轻晃。她指尖捏着一朵刚摘的野菊,花瓣上的露水还没干,却忍不住想起天机阁今早传来的消息——李默把霍景辞从死牢转到了“静心院”,看似松了一步,实则看管更严。眉间的忧色刚露出来,就被一只温暖的手轻轻抚平。
“在想京城的事?” 萧夜爵站在她身后,玄色常服上还沾着未洗去的征尘,指腹擦过她眉间的褶皱,语气带着安抚,“今日先不想那些,陪他们热闹热闹。”
他刚从霍宴的帐中出来,父子俩聊了半宿京城的对策,此刻却不愿让这些愁绪扰了眼前的暖——这是他们并肩守过黑石峪关、闯过落马谷后,难得的喘息,也是士兵们用命换来的片刻安稳。
霍锦抬头看他,夕阳落在他眼底,把平日里的冷峻揉成了柔。她点点头,把野菊别在他的衣襟上:“只是觉得……这喜布、这花,都太简陋了。”
“简陋才真。” 身后传来老卒的声音,是跟着霍宴守了二十年北疆的张老,他手里捧着半块熏肉,笑得满脸皱纹,“当年我在边关娶媳妇,就用沙土当喜床,用马奶当喜酒,可我老婆子跟了我一辈子。
太子殿下和霍小姐是我们的救命恩人,这战地的婚礼,比京城里的金箔玉器金贵多了!”
周围的士兵们纷纷附和,几个年轻的小兵举着刚编好的花冠跑过来,最前面的那个脸上还带着伤,却笑得灿烂:“霍小姐,这花冠是我们用马兰花编的,据说能保平安!” 花冠上还缀着两颗野果,红得像小灯笼,是他们偷偷藏了几天的口粮。
霍锦接过花冠,指尖触到粗糙的草绳,心里一暖。萧夜爵伸手,帮她把花冠轻轻戴在发间,动作温柔得不像那个在战场上挥剑斩敌的太子。“好看。” 他低声说,眼底的光比夕阳更亮,,一句简单的夸赞,藏着无数次生死相依的默契——从黑石峪关的城楼到落马谷的伏击,她永远是他最安稳的后盾。
庆功宴的场子就设在营地中央,没有桌椅,士兵们围着篝火席地而坐,手里捧着陶碗,碗里是掺了野果的麦酒。霍宴坐在主位,看着眼前的热闹,嘴角难得露出笑意,可握着陶碗的手却依旧紧绷——他没忘,天牢里还关着二儿子,京城里还坐着谋逆的丞相。这份笑意里,藏着胜利的暖抵不住未平的危机。
“击鼓!” 不知是谁喊了一声,鼓手们抡起鼓槌,“咚咚咚”的军鼓声响彻营地,震得篝火火星直跳。
士兵们纷纷起身,围着萧夜爵和霍锦,自发让出一条路。老卒捧着那匹红布走过来,把布的两端分别递到两人手里:“太子殿下,霍小姐,老奴斗胆做个证婚人。今日这战地婚礼,没有三媒六聘,却有我们全军将士做见证,你们可愿意?”
萧夜爵握紧红布的一端,另一只手牵住霍锦的手,她的指尖微凉,却紧紧回握。他抬眼扫过周围的士兵,他们的脸上带着伤,甲胄上沾着血,却个个眼神真挚。
“我愿意。” 他的声音穿透鼓声,清晰而坚定,“霍锦,此生我萧夜爵,与你生死与共,永不相负。无论前路是京城的刀光剑影,还是北疆的风雪狼烟,我必护你周全。”
霍锦的眼泪瞬间涌了上来,却笑着点头,声音带着哽咽却无比清晰:“我也愿意。萧夜爵,我陪你守北凉,陪你平叛乱,此生不离不弃。” 她想起黑石峪关昏迷时他的执念,想起落马谷他挡在她身前的背影,这些画面比任何聘礼都珍贵。
士兵们爆发出欢呼声,有人把麦酒洒向空中,有人唱起了北疆的战歌,歌声粗犷却动人。霍景域站在人群外,看着妹妹的笑容,眼底满是欣慰。
苏轻晚悄悄走到他身边,递过一件披风:“夜里凉,披上吧。” 他接过披风,指尖不经意触到她的手,两人都顿了一下,又迅速移开——经历过生死,有些情愫不必言说,却已在彼此眼底扎根。
霍宴看着儿子儿媳,又看着女儿和萧夜爵,拿起陶碗一饮而尽。麦酒的辛辣呛得他咳嗽,却也压下了眼底的湿意。他站起身,对着全军将士喊道:“今日我们庆功,也庆太子殿下与小女的婚礼!
但记住,京城的仗还没打完,霍景辞还在天牢!等我们班师回朝,定要擒住李默,还北凉一个太平!”
“擒住李默!还北凉太平!” 士兵们的呐喊声震得篝火噼啪作响,刚才的温柔瞬间被热血取代——再温暖的片刻,也不能忘了肩上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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