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宿舍,还没来得及喘口气,我就被薇薇火急火燎地抓住了。“出大事了!”
我被她的情绪感染,心里咯噔一下:“多大的事?”
“震惊程度不亚于美国人民发现克林顿和莱温斯基偷情!或者狗仔队拍到锋菲恋!”
我被她这跨度极大的举例弄得哭笑不得:“这好像不是一个重量级的吧?”
“对我而言是的!”
我被勾起了好奇心:“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?快说!”
旁边的秋英比较会抓重点:“诗墨看了我们的日记。”
我一时没反应过来:“我们……所有人?你们怎么发现的?”
薇薇和秋英你一言我一语地解释起来。原来,诗墨不仅趁大家不在时偷看了她们的日记,甚至还在秋英的日记本上留下了字迹,把薇薇日记里写的一段话,抄在了纸上。至于我的日记有没有被看,她们也没有确凿证据,但猜测大概率未能幸免。这简直是太匪夷所思了,至今我也不明白诗墨为何要这般操作。
“诗墨人呢?”我问。
“回老家了,说是去挽回感情。”秋英一五一十地回答。
“对了,今天也不全是坏事,凡客主动提出请我吃饭了!我还在校园论坛上看到有女生发帖怀念他,说他毕业了是学校的损失。”薇薇又做了信息链接。
“才子嘛,一直都很受欢迎的。你可看紧点哦。”我打趣她。
“他又不是我的,我替谁看紧呀?”薇薇的语气听起来酸酸的。这一刻,我忽然想起了肖景明,想起了夏天在麦当劳里说的话。是啊,劝慰别人总是容易的,可一旦自己成了局中人,也一样迷惘。“哎呀,不管了,你陪我去友谊商场给凡客买个毕业礼物好不好?”
“我才从那边回来没多久啊。”我有些为难。
“走啦走啦,我也一起去。送凡客毕业礼物,可是头等大事,关系到我们薇薇的幸福!”
我一向耳根子软,经不住她们俩软磨硬泡,只好自我安慰:从学校到友谊商场,一个来回怎么也过了40分钟了,再说商场那么大,我也未必能再遇见肖景明。可是,我真的低估了我和他的孽缘,当我们流连在钢笔柜台,认真帮薇薇挑选礼物时,肖景明和那个女孩,竟然也朝着这个柜台走了过来!
薇薇和秋英几乎同时察觉到了我的僵硬,她们顺着我的目光望去,又齐刷刷地回头看向我。
“淡定……我们刚才在麦当劳已经遇到过了。”
秋英忍不住瞟向那个女孩:“她是谁啊?”
我摇摇头,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:“不知道……”
就在这时,那个女孩也注意到了我们,她脸上闪过一丝惊讶,率先开口:“哎?你不是刚才那位吗?”
“嗨,又见面了。好巧。”我点头称是。
肖景明的视线在我们三人之间淡淡掠过,最终停在我脸上。他开口时声调微扬,像是意外,又分明掺着几分故意:“你是换了人继续逛?”
薇薇不明所以,帮我解释:“不是啦!梓寻都到学校了,又被我拉出来买东西。”
这时,正看着柜台里钢笔的女孩,猛然抬起头,清晰地重复了一遍我的名字:“梓寻?”
我试图在记忆的角落里搜寻出何时与眼前这位气质美女有过交集,但结果是一片空白。“我是梓寻。请问你是……?”
“我们以前没什么交集,不认识很正常。”她的语气平淡,却给人一种“来者不善”的感觉。我下意识地将求助的目光投向肖景明,指望着他能说句话。可他居然只是微微颔首,一副全然沉浸于欣赏柜台里各式钢笔的样子。你个懦夫!我在心里无声地骂了一句。却忽然听到肖景明的低笑,仿佛洞悉了我的不满。他指着一支银色钢笔,对那女孩说:“这支不错,挺适合你的。我记得你姐出国时,我也送了她一支差不多的。你俩正好可以凑个姐妹笔。”
女孩瞥了一眼那支笔,“我跟我姐品味不同。我姐喜欢的东西,我可不一定喜欢。”
肖景明点点头,“那可真是太好了。”
三言两语下来,我大概猜出了此女的身份。林美之前为我苦心打造的“情敌”形象,此刻终于派上了用场。我倒是不怕树敌,但对这种池鱼之殃也没理由全盘接受。
我将注意力拉回正事上,指着一支深蓝色镶金边的钢笔对薇薇说:“我觉得这支挺适合凡客的,沉稳又不失格调。”
“这支是漂亮啊!不过我刚才也看中了支墨绿色的,你觉得哪个更好?”
秋英也在一边参谋:“梓寻最喜欢蓝色,她首选的肯定是蓝色的。薇薇你还是得想想凡客平时更喜欢哪种颜色。”
那姑娘忽然用不大但足以让我们听到的声音对肖景明嘀咕道:“你不是也最喜欢蓝色吗?”
我假装没听到,接过薇薇的话:“我记得凡客好几件衣服都是墨绿色系的,可能更偏爱这个颜色。还是薇薇你心细。”
“是的哦。那就这支了!”薇薇招呼售货员,“您好,麻烦帮我把这支包起来,找个好看点的礼盒,谢谢。”薇薇去付钱打包,我和秋英继续留在柜台前欣赏着那些精致的钢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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