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复二年六月二十八日,亥时。武昌,总督行辕后堂。
鲁钦独自坐在书案前。
窗外的夜风穿过半掩的窗棂,将烛火吹得微微晃动,他的影子便也跟着在墙上晃动,忽长忽短,像是什么不安分的东西在角落里蠕动。他面前摊着一卷《大明会典》,纸页泛黄,边角已经卷起了毛边,显然被翻阅过很多次。他的手指按在其中一页上,指尖微微发白,已经保持了很长时间没有移动。
他在查丁忧的条文。
准确地说,他在查一个他早就知道答案的问题——武将丁忧,到底是怎么规定的。但他查的不是“能不能丁忧”。他在大明的军队里混了二十多年,从千户做到参将,从参将做到副总兵,再到如今的总理川贵湖广军务,他很清楚这个规矩:武将夺情是常态,前线统帅几乎没有真正丁忧的先例。这不是什么隐秘的祖制,这是每一个大明武将在入职第一天就会被告知的常识——你吃的是打仗的饭,你爹娘死了,你可以哭,但不能撂挑子。你要是撂了挑子,朝廷就得找人替你,而找人替你的时候,你的位置可能就回不来了。
所以他翻这部书,翻的不是“丁忧条”。他翻的是“夺情条”、“武职丁忧条例”、“诈丧匿丧律”——他想知道,袁崇焕手里握着的,到底是哪一把刀。
他翻得很慢,逐字逐句地看。《大明会典》卷十一,吏部十,稽勋清吏司,丁忧条:
“凡内外官吏人等,遇祖父母、父母丧,皆听丁忧,守制二十七个月。夺情起复者,不拘此例。”
他看了三遍。然后又翻到兵部武选清的条目,找到关于武职丁忧的相关规定。兵部的条文比吏部简略得多,只说了一句:“武职官遇丧,许令夺情,在职守制。”没有更多的解释,没有详细的流程,就这么简简单单一句话。意思是——武官遇上丧事,可以夺情,不用离职,继续干你的活。
他合上书卷,靠在椅背上,闭上眼睛。
他查了半个时辰,得出的结论和他半个时辰前知道的一模一样:袁崇焕没有法理依据。大明律没有规定武将必须丁忧,兵部的条例也明确写了“武职官遇丧,许令夺情”。袁崇焕让他丁忧,不是依法办事,是以权压人。
但他还是觉得不安。
因为袁崇焕是进士出身。他是万历四十七年的进士,选庶吉士,入翰林院,授福建邵武知县——他是一个正经的文官出身,不是行伍爬上来的粗人。大明的文官最擅长的事情,就是从故纸堆里翻出你听都没听过的条例,然后微笑着告诉你:你犯了哪一条哪一款。鲁钦虽然也是官场上混了几十年的人,但他毕竟是个武将。武将和文官玩的不是同一套游戏——武将玩的是刀,文官玩的是书。而袁崇焕,既玩过书,现在又握着刀。
他睁开眼睛,目光落在桌上那卷摊开的《大明会典》上。他忽然想到一个问题:袁崇焕让他丁忧,依据的到底是哪一条?是吏部的丁忧条,还是兵部的夺情条?如果是吏部的丁忧条,那袁崇焕就是在拿文官的规矩来套他——他一个武将,凭什么受文官的规矩约束?但如果是兵部的夺情条——那不对,夺情条说的是“许令夺情,在职守制”,是允许他不离职,不是强迫他离职。袁崇焕让他丁忧,恰恰是反着来的。
他越想越觉得混乱。他发现自己陷入了一个怪圈——他试图用大明的律法来理解袁崇焕的行为,但袁崇焕的行为本身就不在大明的律法框架之内。袁崇焕不是大明的官员了,他是光复皇帝的大将军。光复皇帝的大将军,不需要遵守大明的律法。
他忽然觉得有些可笑。他花了半个时辰翻这部《大明会典》,想找到袁崇焕的把柄,想找到自己可以反击的依据。但他忘了——袁崇焕根本就不在这个框架里。他跟一个不在框架里的人讲框架,本身就是徒劳。
他伸手拿起桌上的茶杯,送到嘴边,才发现茶已经凉透了。他放下茶杯,目光落在杯底那片泡得发白的茶叶上,沉默了很久。
然后他听到了风声。
不是窗外的风声,是他自己脑子里的一种嗡嗡声,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里面旋转,越转越快,越转越响。他闭上眼,试图让那个声音停下来,但它停不下来。因为他知道,真正让他恐惧的,不是袁崇焕让他丁忧这件事本身,而是袁崇焕怎么知道他妈死了这件事。
他开始在脑子里复盘整个过程。
五月二十二日,慈母赵氏在长清病故。这个消息,是由鲁家的管家写成的家书,经由鲁家私设的信驿,在六月二十五日送到他手上的。从长清到武昌,私驿走了三十四天。这个速度不算快,也不算慢——私驿不比官驿,沿途要躲避关卡,要绕开盗匪,三十四天是正常的。
他收到家书后,一个人在书房里坐了很久。然后他下令全府缟素,闭门谢客。他没有向任何人解释原因,也没有对外公布这个消息。他只是告诉府里的管事:有人问起来,就说大帅身体不适,需要静养。管事照做了。府里的人只知道大帅不舒服,不知道大帅死了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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