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从高空俯瞰,这座四四方方的厂房,在夜色中透出昏黄灯光。
玻璃窗后,影影绰绰全是人影。
上百个沙袋悬空排列,表面布满裂痕与暗红血渍。
那是日复一日拳打脚踢、汗与血交织的见证。
二十米宽,三十米长的空间里,挤满了五百多个赤裸上身的壮汉。
人人只穿裤衩,肌肉虬结,汗水如雨。
他们像不知疲倦的野兽,一遍遍将拳头砸向沙袋,发出沉闷如雷的撞击声。
队列之间,教官来回巡走,手执皮鞭,眼神如鹰。
稍有懈怠,鞭子便抽在地面,“啪”一声炸响,吓得人立刻挺直脊背。
另有数十人在空地演练刀法。
动作简洁、狠辣,毫无花哨。
一刀出,必封喉,招招皆是从生死搏杀中淬炼而出。
尤其是那劈砍的节奏,明显是冲着斩首高手设计的。
最角落,十来个人默然持枪,正在靶场练习狙击。
枪型精良——竟是神射手专用的高精度步枪!
枪?!
他们居然敢私藏军火?!
而这些人的目标,不言而喻。
河马社团如今最忌惮的对手只有一个——
苏景添。
没错,这支狙击队,正是为苏景添量身打造的死士。
从他崛起那一刻起,河马五当家就已布下这枚暗子。
不到三个月,洪兴社团就在苏景添手中膨胀成足以撼动濠江格局的势力。
五当家当时便断定:此人,不可留。
于是秘密筹建河马安保,重金聘请教官,特训这批亡命之徒。
每一发子弹,每一道伤疤,都是为苏景添准备的葬礼请柬。
若非时间仓促,来不及布置更多杀局,否则……
恐怕连苏景添怎么死的都不知道。
训练场上,三当家正赤膊上阵。
与五当家矮胖臃肿不同,他是真正的一座铁塔。
肩宽背厚,筋肉暴起,往那一站,杀气逼人。
满脸横肉,满身疤痕,新旧交叠,如同恶鬼披衣。
那是他在河马社团这些年,一刀一枪拼出来的功勋,也是他行走江湖的底气。
此刻,他正拖着两个巨型铁球,在场中缓慢前行。
每一步落下,地面微颤。
这是他在锤炼上肢爆发力——
他曾亲眼见过洪兴的飞龙与飞鹰出手,知道单凭蛮力,赢不了。
所以自从接手河马安保,他就开始了地狱式特训。
要以更强之躯,斩更强之敌。
像这样的铁球训练,三当家每天至少要拉满两百次。除此之外,还有射击、负重深蹲、核心强化、俯卧撑……一套下来,肌肉都在咆哮。这一切,只为一个目标——亲手碾碎飞龙和飞鹰那群人。
汗水顺着脊背往下淌时,一个身影突然从训练场外窜了出来。
是河马安保的小弟,气喘吁吁地冲到三当家面前,声音都变了调:
“三哥!出事了!洪兴社团打上门了,咱们的堂口被人端了!”
“送信的是五当家的心腹,消息千真万确!现在怎么办?!”
“嗯?!”
三当家猛地站起,气势如刀出鞘,整个人瞬间绷紧,杀意四溢。那小弟被这股压迫感逼得连退几步,腿都软了。
他左手一抹额头上的汗珠,三角眼骤然眯起,死死盯住眼前人,声音低沉如雷:
“你说……河马的人被洪兴攻了堂口?”
随即,一阵狂笑炸响,震得训练场铁架嗡嗡作响。
“哈哈哈……啊哈哈哈!这帮人,真是活得不耐烦了!”
“上次飞龙和飞鹰那两个蠢货在我身上留的伤,我他妈记到现在!”
那道旧伤,是他心头一根刺。当初洪兴初入濠江,立足未稳,误撞三当家的地盘,冲突中落了下风。可自那以后,三当家日夜苦练,咬牙蛰伏,就等这一天翻身雪耻。
他绝不甘心,永远做别人的败将。
笑声未落,另一个身影急奔而来——正是五当家亲信阿彪,满脸焦急,单膝一跪:
“三当家,是我!阿彪!今天下午我们正在堂口办事,飞鹰带人突袭,直接破门而入!”
“更糟的是,洪兴疯了!见谁吞谁,把和我们合作的小社团全给扫了!根本不讲规矩,不看脸面,这是赤裸裸的挑衅!”
语气里全是怒火,看得出来,他对河马忠心不二。
“闭嘴!”三当家一声低喝,眼中寒光暴闪,“你只说一句——飞龙和飞鹰,到底来了没有?!”
他不在乎别的,只在乎那两个人。
“不是飞龙!三当家,这次来的是飞鹰!飞龙的行踪还不明!”
“好!哈哈哈哈——!!”
三当家双目骤亮,浑身血液仿佛点燃。听到仇人之名,非但没怒,反而激动得几乎跳起来。
终于等到这一天了!
上次被飞鹰当众压制的耻辱,像烙印刻在骨头上。如今对方竟主动送上门,简直是天赐良机!
“让开!我现在就带一百人,踏平他们堂口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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