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筝的目光紧紧黏在大黄狗身上,直到它跃下田埂,消失在稻草堆中。
“你想养狗?”余时章问。
沈筝还未收回目光,他又道:“这狗太大了,养只小的吧?京中有一种狗,体型小巧,短鼻扁脸,长毛蓬松,形似狮子,性格温顺又黏人,若你想养,我便让正青寻一只过来。”
“宠物狗?”沈筝摇头。
闲人才配养宠物,而此时的她堪称“自顾不暇”,哪里还能分出精力去照顾小家伙。
想了想,她问道:“伯爷,有些军营中,是不是会养守卫犬?是何品种?”
“守卫犬?”余时章思索半瞬,继而双眼一亮,“对啊!咱可以在县衙养几只护卫犬,如此,但凡夜里有点风吹草动,它们也能吠上几声,提前示警!”
“养在衙里?”若余时章不说,沈筝还真没往这方面想。
但仔细一琢磨,如今的县衙,好像的确可配上几只警犬。
一来,县衙入夜后虽有差役值守,但人非圣贤,难免会有困顿、疏漏之时,可若配上天生警敏的犬类守夜,衙中便又能添几分警戒,少几分隐患。
二来,警犬多威风啊,没事牵出去遛遛,既能震慑宵小,又能给县衙长脸。
实乃两全!
“军中的护卫犬,大多都是那白毛红鼻犬。”余时章道:“听闻,此犬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,且鼻子还灵得很,极擅追踪。”
红鼻白毛?
沈筝闪过一个画面,追问:“此犬可是长毛?个头......”
她掀开车帘,指了指那大黄狗消失的方向:“比方才那狗小,但也小不了多少。”
余时章回想片刻,微讶点头:“你见过此犬?”
沈筝浅笑。
这辈子没见过,但上辈子见过。
下司犬——红鼻、白毛、虎头、猫耳、猪鼻、剑尾,主狩猎、护寨、守仓之能,是种花家公认的世界级猎犬。
但令沈筝没想到的是,上辈子在老朱家才得以大量培育的下司犬,如今大周竟已有人驯养,且还用在了军营之中。
真是天要亡灵散呐。
压下心中嘴角笑意,她道:“偶有听闻。伯爷,不知此犬可难寻?”
余时章一笑:“对旁人来说,此犬或许难寻,但于咱们来说,唯余‘容易’二字。”
说着,他掀开车帘,抬手指了指抚州方向:“抚州驻军,便养了不少此犬,听闻......前两年,他们还办过场‘犬赛’,筛出了犬种佼佼,用以繁养。那时,朝中还有不少人笑话他们,说他们是‘人吃饱了没事干,开始给狗配婚’。”
抚州驻军的眼光与魄力,令沈筝惊讶。
“警犬大赛都办上了......”她喃喃。
抚州驻军还真是走在了世界前沿。
“什么?”余时章没听清。
“抚州驻军挺厉害的。”沈筝想了想:“伯爷,若我没记错的话,统领抚州驻军的宁远将军......是林老将军的旧部?”
余时章抚掌:“对咯。此人奉忠义,向来对林老头子言听计从,咱们且先问他讨上几只,若他不愿割爱,你直接给林老头子写信便是。”
沈筝撑着下颌想了想。
虽说有林老将军这层关系在,但她也不想为了几只护卫犬,便和宁远将军交恶。
“这样吧。”她琢磨道:“咱拿望远镜和他们换,一只护卫犬,换......两个望远镜吧。您觉得如何?会不会有点抠门?”
毕竟望远镜是死物,但小狗却是实打实的一条生命。
看着她脸上的纠结,余时章赶紧道:“哪里抠了?若我是宁远,巴不得立刻给狗多配......哎哟,不跟你说这些。总之,用一只狗换两个望远镜,是他们赚了!”
说着,他当即打开小屉,取出纸笔砚台。
“你现在就给宁远写信,告诉他,他抚州驻军有多少小狗,咱便要多少!”
看着砚台中逐渐浓稠的墨汁,沈筝微愣:“有......这么急?”
余时章一边磨墨,一边道:“有些事该急就得急,事关你的安危,别两三日,就是一个时辰那也拖不得!”
马车缓缓经过码头,车厢外逐渐变得喧闹。
透过车帘一角,沈筝看见了林立的船只、堆叠的货物、来往匆匆的客商,还有始终笑着与旁人交谈的同安县民。
这份繁华来之不易。
她要守好。
就让大周的第一只缉毒犬,于同安县诞生吧!
“写!现在就写!”
她挽起袖子,抓来信封,蘸墨落笔——“宁远将军亲启”。
......
一封信写完,码头的喧嚣逐渐落在了马车后头。
两刻钟后,马车驶出三合土路,车轱辘碾过碎石与黄泥铺就的土路,车身多了几分颠簸。
又过了一刻钟,周遭彻底没了人声。
鸟鸣叽喳,树叶沙沙,流水潺潺,马车依次停下。
沈筝和余时章下车,木若珏也从后车上踏了下来。
滩涂宽阔空旷,苏焱等县兵彻底没了藏身的地儿,一时有些不知所措,纷纷看向沈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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