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人果然是个部落首领。这个部落被叫做银部落。
莫尔根迟疑。
他们从遥远的草地,奔波几千里来到这个地方。
这是他们的补给地,也是他们的牧马场。
不能带回优良的野马,就不能维系他们部落战马的优良,维持强大的机动力。
再说空手回去,肯定会受到其他部落的嘲笑。
可白日里那个年轻人,绝不是个简单的勋贵。
莫尔根是有智慧的人。他善于观察,且能精准分析。
但他的终归还是见识太少。
对草原深处的事情,他了解很多。对草原外的事情,他又知道的太少。
银部落是草原深处,新兴起的部族。到他这里,不过五世而已。
从先祖带领兄弟捉白马,对天起誓,建立部族,到他这一辈,已经拥有上万族人,期间的艰苦,不足与外人道哉。
也是经过几代人积累,银部落慢慢强大起来。
庞大的地域和族人,给了部族首领信心和野心。
摩尔根有个大的野望。
以往来赤山,他也曾见过其他部落的勇士。
老实说,那些勇士虽然强劲,但从不会令他感到害怕。
莫尔根有那种自信,自信可凭手里的弓,射穿任何强大的部族。
但那砰砰砰的高燃武器,令他嗅到了危险,令他感到了恐惧。
这种感觉,是以前从没有过的感觉。
莫尔根走进营帐。
他端起头骨杯,咕咚咕咚灌了一大口酒。
酒消灭了他的恐惧,给了他勇气。他似乎又有了一些新的想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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