熙德十一年。
夏日的傍晚,天色忽然阴沉下来,一阵狂风吹过,瞬间将恼人的暑气带走了大半。
豆大的雨点砸在安国公府的青瓦上,发出“啪嗒啪嗒”的声响,如同无数细小的鼓点音。
这场突如其来的雷雨将路上的行人打了个措手不及,把他们全部赶回了家,前不久还热闹非凡的街坊,一下子便空无人影。
雨下得很大,好似倾盆泼落一般,地面很快积起许多浅浅的水洼。
安国公府内,此刻正烛火通明,一片欢声笑语。
“夕儿,你看看,这是爹爹特意为你准备的,怎么样,喜不喜欢。”安国公沈南松将一颗鹅蛋大小的夜明珠放在小姑娘的掌心,眼中满是宠溺。
这姑娘便是他的小女儿沈晨夕。
沈晨夕刚满十六岁,生得明眸皓齿,肤若凝脂,非常漂亮。
她捧着那颗泛着柔和光晕的夜明珠,惊喜地睁大了眼睛:“爹爹,这也太贵重了吧,一看就价值不菲呀!”
“再贵重的东西,我家夕儿也配得上,这是爹爹花费五十两银子所购,也没别的什么,就当是送你的生辰礼物了。”沈南松抚摸着女儿的头发。
国公夫人陆兰芝在一旁笑道:“老爷就是偏心,当年晨露及笄的时候,可没见你送过这么贵重的礼物。”
沈南松闻言,哈哈大笑:“晨露那丫头入了宫,被封为娴嫔,深受圣宠,什么宝贝没有,我这不是补偿夕儿嘛。”
“你呀,总是说得出理由。”陆兰芝也笑:“晨露怀了皇嗣,算算日子,如今也快要生啦。”
沈家长子沈旭刚从西城回来,他凑到沈晨夕身边,与之说些边关的趣闻,仆人们穿梭其间,端上一道道精致的菜肴。
“哎哟。”
不知是谁被绊了一下,手中的汤碗没有拿稳,汤汁洒出,泼到了沈晨夕的衣服上。
“毛毛躁躁,怎么办事的,连个碗也端不稳。” 沈南松见女儿的衣服被弄脏,便让丫鬟陪她去闺房换件干净衣服。
沈晨夕捧着夜明珠,与丫鬟离开大厅。
突然,一声惊雷轰隆隆地炸响,震得厅内烛火微微摇曳。
几乎同时,府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,由远及近。
沈南松眉头一皱,放下酒杯,道:“怎么回事,大雨天还有人来我们府上?”
话音未落,府门被猛地撞开。一队身着铁甲的禁卫军快速冲入院中,雨水顺着他们的铠甲快速往下流淌。
为首的是一名身着紫袍的太监,面容看起来有些阴沉,手中高举明黄卷轴。
“圣旨到,安国公沈南松接旨!”那太监开口喊了句。
厅内瞬间鸦雀无声。
沈晨夕正在自己的闺房中换衣服,听见外头的声音,即感到一阵莫名的心悸,似乎有种不好的预兆。
沈南松面色凝重,他整理整理衣冠,便出去准备接旨。
那太监尖细的声音在雨夜中格外刺耳:“奉天承运皇帝诏曰:经查,安国公沈南松,借赈济北境灾情之机,私吞赈灾银二十万两,致使灾民流离失所,饿殍遍野,其罪孽深重,不可饶恕,着诛其满门。钦此。”
圣旨宣读完毕,院内一片死寂。
沈南松感到一阵天旋地转,耳边嗡嗡作响,险些晕过去。
陆兰芝顿时瘫软在地,沈旭也是目瞪口呆,不知所措。
“小姐,怎么会这样,老爷不可能做这种事情啊,会不会是传错圣旨了?”侍候沈晨夕的丫鬟说。
沈晨夕还没有换好衣服,不能马上出去,但就算能马上出去也是无用。
她顺着窗缝往外瞧,瞥见一群持刀的禁卫军,很明显,他们是来杀人的,这府中的人,若被他们看到,几乎没有活路。
“传错圣旨,也是要掉脑袋的,御前的太监,办事哪有这么马虎,我看那圣旨十有八九是真,爹爹应该是被人陷害了。”沈晨夕努力使自己保持冷静,这种时候,是绝对不能慌的。
“冤枉,天大的冤枉啊!”屋外,沈南松猛地站起身来:“臣对天发誓,绝无贪墨一事,赈灾银两每一笔都有账册可查,请容臣进宫面圣,向皇上讲明。”
那太监冷笑一声,将圣旨收入袖中:“国公爷,现在进宫面圣,已经晚了,您不该得罪容妃娘娘的。”
“什么,容妃娘娘?” 沈南松寻思,莫非这件事与容妃有关。
那太监压低声音道,“容妃娘娘的弟弟被您参奏,连官位都没了,容妃娘娘宠冠六宫,您招惹谁不好,偏要去招惹她,这不是自寻死路吗?”
沈南松的脸色瞬间煞白:“就因为这个,就因为我参奏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,就要诛我满门?”
他突然大叫起来:“我要面见皇上,皇上绝对不会如此昏聩,必是听信了他人的谗言,才下此圣旨。”
“大胆!”那太监厉声喝道:“竟敢辱骂当今圣上,高统领,还不快动手。”
禁卫军统领高之山踏步上前,腰间长刀已然出鞘。
沈南松见状,忙转头对沈旭道:“旭儿,我拖住他,你带你娘她们先走,有多远跑多远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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