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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色如同一块巨大的、浸了墨的绒布,将整个江州市严丝合缝地包裹起来。审理室的窗外,城市的霓虹已经失去了焦距,化作一片片模糊而遥远的光斑,像一场无人观赏的盛大焰火,在寂静中走向尾声。
丁凡靠在冰冷的椅背上,感觉自己的脊椎骨都快要和这把椅子融为一体。
两天两夜。
他像一个最执拗的淘金客,在那片由陈年纸张构成的、早已被无数人翻过筛过的贫瘠沙地里,试图找到一丝金光。希望在一次次的失望中被磨损,又在下一次翻页时被强行点燃,周而复始,几乎要将他的神经灼断。
办公室里弥漫着一股奇异的气味,是灰尘、旧纸张、以及他身上那件穿了两天的衬衫散发出的淡淡汗味混合在一起,形成了一种属于苦行僧的味道。
就在他几乎要放弃,准备靠咖啡因再撑过最后一遍筛选时,那个被系统回溯画面点亮的词语——“传真”,如同一道幽灵,再次从他混沌的脑海深处飘了出来。
他猛地坐直身体,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攫住了心脏。
他迅速从那堆已经被他按照重要性分为三六九等的卷宗里,抽出了最核心,也是被掩饰得最好的那几份——来自李志强公司前“首席技术官”刘振和“财务总监”王芳的证词。
这两份证词,是刺穿李志强辩护的最终利剑,也是将“技术合作”定性为“概念性欺诈”的基石。
丁凡将那两页纸抽出来,摊在台灯的光晕之下。
灯光像一个最严苛的质检员,将纸张上的一切细节都照得无所遁形。他没有去看上面的文字,那些颠倒黑白的谎言他早已烂熟于心。他的目光,聚焦在纸张的质地和字迹的形态上。
纸张的触感比卷宗里其他文件要粗糙、干涩一些,缺乏正常A4打印纸的光滑与韧性。而上面的字迹,虽然清晰,但边缘处带着一种极其轻微的、肉眼难以察觉的模糊感和晕染。尤其是在笔画的转折处,那种黑色墨粉颗粒的堆积感,与激光打印机打印出的锐利线条有着本质的区别。
这是老式热敏传真机留下的独有痕迹。
丁凡的心脏,像是停摆了几秒后又被重重敲响的座钟,开始不受控制地剧烈搏动起来,一声,又一声,沉重地撞击着他的胸腔。
他找到了。
在这座由无数谎言和权力精心构筑的、看似坚不可摧的纸面迷宫里,他终于找到了那条可以通往出口的、被所有人忽略的秘密通道。
激动的情绪像潮水般涌上,几乎要将他的理智淹没。但他强行压了下去。他知道,现在还远不是庆祝的时候。发现它,只是第一步。如何证实它,并利用它,才是这盘棋最关键的走法。
他没有立刻冲向周立国的办公室,而是像一头发现了猎物踪迹后,反而变得更加耐心和冷静的孤狼,开始做最后的确认。
他从书架上找出那本厚得像砖头一样的《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》,快速翻到关于证据收集和固定的章节。白纸黑字,规定得清清楚楚:
“……凡能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文件,均应作为证据收集。证据必须是原件、原物。获取原件、原物确有困难的,可以将原件、原物封存,提取复制件、影印件或者照片,但应当在调查笔录中注明,并由证据持有人和调查人员签名或者盖章……”
丁凡的目光在这段文字上停留了足足一分钟,然后,他重新拿起那两份传真件,翻到背面。
一片空白。
没有任何关于“原件存放何处”的说明,没有任何“证据持有人”的签名,更没有任何办案人员的盖章。
他又立刻将整个公安侦查卷的所有目录、说明、附注,全部重新翻了一遍。每一个字,每一个标点,他都看得仔仔细细,生怕漏过任何一个角落。
结果,还是一样。
这两份足以决定一个百亿级专利归属、决定一个企业家十年自由的关键证词,就这么以一种不合规的、近乎于草率的方式,被堂而皇之地钉入了卷宗,成为了铁证。
丁凡靠回椅背,长长地吐出一口气。那口气仿佛带走了他两天两夜积攒下来的所有疲惫。
他忽然想笑。
他笑的不是自己终于找到了破绽,而是笑钱振国和他手下那帮自作聪明的“高人”。
他们太自信了。
他们精心设计了圈套,完美地伪造了合同,巧妙地引导了舆论,甚至连司法鉴定报告都做得天衣无缝。他们在“实体正义”的层面,几乎没有留下任何可以被攻击的漏洞。
然而,正是这种对自身权力的极度自信,让他们在最基础、最不应该出错的“程序正义”上,犯下了一个傲慢而致命的错误。
在他们看来,只要结果是他们想要的,过程中的这点小小瑕疵,根本无足轻重。谁会去在意两页纸是不是原件?谁又敢去质疑一份由政法委书记亲自“盯”着的案子?
这就像一个绝顶的刺客,他能算到目标身边所有的护卫,能算到风向、光线和目标的每一个习惯,却在行刺成功后,得意忘形地在现场留下了一根自己独有的头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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